1 / 20
文档名称:

招商银行金葵花qdii系列之招银资产管理精.doc

格式:doc   大小:132KB   页数:20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招商银行金葵花qdii系列之招银资产管理精.doc

上传人:wz_198622 2019/4/28 文件大小:13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招商银行金葵花qdii系列之招银资产管理精.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金葵花”——QDII系列之招银资产管理全球核心+卫星双引擎增长组合产品介绍产品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投资管理人:摩根富林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有限公司重要须知本产品根据2006年8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批复》(银监复〔2006〕243号)的核准募集。本《产品说明书》依据《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以及其他有关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与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写。本《产品说明书》为《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制订本《产品说明书》的目的是保护产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本产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本产品的运作。产品管理人保证《产品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产品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管理和运用本产品财产,但不保证本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客户经理咨询。本产品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操作,本《产品说明书》由产品管理人负责解释。产品风险评级R5产品概要产品运作方式和类型: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本产品以人民币认购,产品管理人将募集而来的人民币资金转换成美元投资于境外开放式基金和现金类资产,产品份额净值和相关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本产品通过境外投资管理人的积极管理,致力寻求在不同市场状况下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回报。美元业绩比较基准:40%摩根士坦利世界净回报指数(+15%摩根士坦利新兴市场净回报指数(Index+15%摩根政府债券指数——新兴市场(anGovernmentBondIndexEmergingMarkets+30%摩根士坦利综合亚太净回报指数(日本除外(本产品为股票类产品,不保证本金与收益,预期的风险水平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类产品。一、产品要素二、产品的认购(一)认购金额1、认购金额限制:在产品认购期内,投资人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1万元的整数倍,单笔最高限额为500万元。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内累计认购金额的上限为本产品认购期募集规模的上限。3、认购期内如认购金额超过产品认购期设定规模,则提前终止认购。(二)产品的认购说明1、认购方式及确认:(1)本产品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2)产品管理人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产品管理人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产品管理人的确认为准。产品管理人在产品成立日为投资人登记认购份额,投资人应在本产品成立后及时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3)认购撤单:在产品登记日前的认购期内允许全部或者部分撤销已递交的认购,部分撤销只适用于投资人多次认购的情况,必须对应每笔认购的金额逐笔撤销。投资人部分撤销后剩余的各笔认购金额总和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4)投资人在认购期内认购成功后,认购款项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存入招商银行,该部分资金自认购之日起,至认购登记日止,招商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利率为认购款项计息。2、有关产品认购份额的计算本产品采用金额认购方法,认购份额计算方法如下:认购份数=认购金额/产品份额面值认购费用=认购金额产品认购费率例: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0万元人民币认购本产品,则其可得到的份额及应支付的认购费用计算如下:认购金额=1,000,000人民币认购份数=1000000/=1000000份认购费用=1,000,%=10000元人民币(认购费用不含在认购金额之内,另行扣除。投资者应在认购帐户中备足认购款项以备扣除认购费用,认购帐户余额不足以扣除全部认购费用的,管理人有权不接受认购。)即投资人投资100万元认购本产品,可得100万份产品份额。三、产品的申购、赎回(一)申购赎回期间投资人办理申购或赎回的期间为产品开放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3点。(二)申购、赎回的原则1、―未知价原则‖,即本产品T日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为T日计算的产品份额净值,该净值于T+1产品开放日公布。2、本产品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赎回。3、因不可抗力导致产品无法继续申购或赎回时,产品管理人有权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的申请。4、申购和赎回的撤销在申购或赎回的期间内,投资人可以对当日已提出的申购或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