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息中心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员工的业绩与中心的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传导型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根据集团相关政策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技术中心所有在编在岗员工。第三条建立员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原则:(一)本办法是以平衡计分卡和关键业绩指标理论为基础结合中心实际建立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二)以中心发展目标为核心,将中心、各部门、基层单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指标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一个从上到下传导的绩效考核链。(三)中心、各部门、基层单位、员工的各类绩效考核指标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相互联动。(四)建立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工作实效和贡献。对二级单位的绩效考核实行统一政策、区别类型、承认差别的原则。(五)绩效考核办法既具有科学合理性,又具有简便易行和操作性强的特点。(六)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要充分体现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鞭策各二级单位和每一位员工都自觉地为集团的长远发展勤奋工作。第四条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和绩效考核仲裁办公室。集团主管领导任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绩效考核办公室成员由集团经营管理部和相关部门代表、员工代表组成;绩效考核仲裁办公室成员由集团经营管理部和相关部门代表、工会委员代表组成。二级单位参照集团绩效考核机构模式,成立本单位绩效考核小组。第二章工作任务第五条集团实行集团对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对车间科队、车间科队对员工个人三个层次的绩效考核办法。工作任务由集团、二级单位、车间科队分别以工作任务责任书的形式下达给二级单位、车间科队、员工个人。第六条集团每年12月根据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确定次年的年度发展计划目标,再根据次年的年度发展计划目标分解为本年度具体的责任目标(任务)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12月底将本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下达给二级单位。第七条二级单位于集团下达后两周内将集团下达的本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分解到车间科队。第八条车间科队于二级单位下达后两周内将本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和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按照员工的工作职责分解到员工个人。第九条集团对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对车间科队的工作任务责任书必须由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车间科队对员工个人的工作任务责任书必须由被考核员工签字,凡未得到签字确认的工作任务责任书不得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第三章绩效考核周期第十条集团对煤矿企业和洗煤企业的绩效考核周期为月度绩效考核,集团对其他企业的绩效考核周期为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分别是月度绩效考核和季度绩效考核的汇总;二级单位对车间科队的绩效考核周期为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是月度绩效考核的汇总;车间科队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周期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第四章绩效考核指标第十一条绩效考核指标分为经济责任方面的关键业绩指标和非经济责任方面的关键业绩指标。经济责任方面的关键业绩指标是指利润等生产经营指标和产品销量、货款回收率等市场客户指标。生产经营指标是指生产规模、生产成果和生产发展等指标;市场客户指标是指生产在市场中的实现和认可等性质的指标。非经济责任方面的关键业绩指标是指生产效率等内部管理指标和员工培训等员工发展指标。内部管理指标是指通过制度、标准、业务流程规范而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等指标;员工发展指标是指保证员工技能水平提高等指标。第十二条集团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的关键业绩指标分为煤矿企业、洗煤企业、其他企业三种类型。二级单位对车间科队绩效考核的关键业绩指标设计参照集团对二级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的关键业绩指标结合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设计。第十三条所有绩效考核的关键业绩指标都尽量是量化指标,非量化指标尽量不作为绩效考核依据。第五章绩效考核内容第十四条集团对二级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由集团经营管理部根据每年的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制定和调整;二级单位对车间科队的绩效考核内容由二级单位参照集团对二级单位的考核内容制定和调整;车间科队对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内容根据责任目标(任务)和员工的工作职责制定和调整。各层次的绩效考核内容要经过相关数据测算和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后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第十五条集团对煤矿企业的绩效考核内容是:生产经营指标,权重占50%,主要包括利润、原煤产量、成本费用、掘进进尺;市场客户指标,权重占10%,主要包括商品煤销量、客户满意度、货款回收率。内部管理指标,权重占30%,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商品煤质量(灰分)、生产效率、设备安全、工作和谐性、规章制度的健全与执行情况、综合治理达标情况;员工发展指标,权重占10%,主要包括员工培训人数、特种岗位员工流失率、员工满意度、企业文化建设、员工学历和技能水平变化。第十六条对洗煤企业的绩效考核内容是:生产经营指标,权重占50%,主要包括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