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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跟国防沙治沙法释义-法律责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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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跟国防沙治沙法释义-法律责任.doc

上传人:1723063821 2019/4/30 文件大小: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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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跟国防沙治沙法释义-法律责任.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释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由法律作出规定,由法律规定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三大类。具体采取哪一种法律责任形式,应当根据调整违法行为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特点以及侵害的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本法就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了规定,设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土地沙化对人民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为了保证这些制度得以实施,本法专门设立了本章法律责任。本章共八条,主要对违反防沙治沙法的行为所应追究的法律责任做了规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一、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是依据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设立的,是指按照规划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一般来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所在的地区常年干旱少雨,年降水量大大小于蒸发量,这些地区多为戈壁、荒漠、沙漠、固定半固定沙丘和流动沙丘,是土地沙化非常严重的地区,生态环境极其恶劣,生态平衡非常脆弱。根据实际情况,这些地区短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更不适合开发利用。为了不使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继续恶化,防止其沙化趋势加重,因此本法规定设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其功能就是保持区内现状,遏制土地沙化加重的趋势,保证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不再遭到破坏。二、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这一款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的植被保护作了明确规定,即凡是破坏植被的活动不论其采用直接或者间接的手段,是否具有主观故意,也不论造成危害的大小,都是被禁止的。这里所说的“破坏植被的活动”是指采伐、毁坏树木,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放牧以及其他对植被造成破坏的活动。由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的生态平衡非常脆弱,植被一旦被破坏就很难再恢复。因此,有效地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进行管理和保护,防止封禁保护区内的植被遭到破坏,对防沙治沙工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本法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植被保护工作专门设立了这一条规定。三、根据本条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应当符合下列两个要件,一是当事人破坏植被的行为应当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发生。不在这个范围内的破坏植被活动不适用本条规定。根据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范围由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沙治沙规划确定。二是当事人采取了破坏植被的活动。同时满足这两个要件就应当承担本条规定的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因实施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而引起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制裁的,并且是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法律责任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本条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是指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其他组织对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的行政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刑事责任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责任。(一)本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有三种形式: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可以并处罚款,三是没收违法所得。 ,即依照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并确认违法行为人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的活动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 ,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违法行为人作出前述处罚决定的同时,可以作出并处强制交纳一定数量的货币的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否并处罚款,由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决定。为了达到对违法者的教育、惩戒作用或者违法行为具体情节较为严重,可以作出并处罚款的决定。具体数额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决定。 ,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规定,将违法行为人通过破坏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的植被所获得的金钱收入和其他财务强制无偿收归国有。该处罚的相对人,是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破坏植被过程中,取得违法所得的当事人。对没有违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