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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工业企业术改造.doc

上传人:840122949 2019/5/4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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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潮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为规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事后奖补资金”是指省、市、县(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由属地政府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效果和对财政贡献情况等因素审核后统一拨付的资金。第三条各县(区)政府应参照省、市的做法制订本地区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备案。第四条事后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应符合《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相关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简便操作的原则。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各级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统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细则的规定,共同组织和实施事后奖补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清算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事后奖补政策的落实。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情况的监测分析;依据企业技术改造情况提出年度事后奖补预算安排额度;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统计部门审核事后奖补资金,制定并下达事后奖补资金安排计划,同时,会同市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情况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对事后奖补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完成绩效评价等工作。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事后奖补政策的落实,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事后奖补申请受理等工作;会同同级财政、税务和统计部门核算企业事后奖补资金等工作并上报核算情况;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事后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并对事后奖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等。第七条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的年度预算和省级事后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同级经济和信息化、税务、统计部门进行事后奖补资金的审核和安排;根据省、市两级事后奖补计划将省、市两级事后奖补资金拨付至所属县(区);并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将事后奖补资金的拨付情况上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事后奖补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事后奖补资金的年度预算,会同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辖区内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工作的管理。会同同级经济和信息化、税务、统计部门按企业技术改造效果和对财政贡献情况核算事后奖补资金并上报核定情况;将事后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第八条各级税务部门根据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审核和确认企业的纳税额。第九条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核实企业基本信息和确认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第三章第三方机构第十条本细则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公开遴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六)最近三年承接企业投资、财务等方面评价项目不少于10项。(七)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八)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第十一条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核定、财政贡献增量额度核算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二)现场核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真实情况和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三)提交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报告等。(四)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委托的审核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其他工作。第十二条第三方机构向委托方提供的技改项目完工评价、技术改造投资情况、事后奖补资金预核算报告等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完工评价报告包括:项目类别、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评定、经济效益分析评价、现场核查情况等。(二)技术改造投资情况和事后奖补资金预核报告包括:项目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额、税收增量的核实情况、事后奖补资金额度建议等。第十三条第三方机构承接评价工作必须做到合法合规,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取消其作为事后奖补工作的第三方机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通报违规违法情况。第四章奖励标准和核算方法第十四条奖补对象:在潮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