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变更被告人申请书篇一:变更被告申请书变更被告申请书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2016)穗天法民一初字第2330号)原告诉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经原告调查确认,由于客观原因,特申请将本案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变更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不再列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本案的被告,请准予。申请人: 2016年11月26日篇二:变更被告申请书变更被告申请书申请人: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济南市XXXXXX小区X区X号楼XX单元XX号,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案号:(XXX)XXXX字第XXX号中的被告XXXXXX股份有限公司XXX省分公司变更为被申请人X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事实与理由申请人XXX与XXX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案号:(XXX)XXX字第XXX号。后因查明本案保险公司为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予以批准,谢谢!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 年月日篇三: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变更诉讼主体申请书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申请人作为原告诉被告王建仕、精河县宏宇公司、农五师高级中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你院已经受理并定于2016年1月7日开庭,现被告精河县宏宇公司未承包该工程,被告王建仕未挂靠该公司,故申请人放弃对被告精河县宏宇公司的起诉不要求其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将本案诉讼主体变更为两个即1、被告王建仕;2、被告新疆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请你院依法裁定核准。此致申请人(原告): 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委托人作为原告诉被告王建仕和被告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追索劳动报酬万元纠纷一案,现本委托人特委托余远生(系本人姐夫)代理本人参与本案诉讼,委托权限为一般代理(本文来自:博旭范文网:变更被告人申请书)(出庭、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申请回避、法庭辩论、代收法律文书),委托期限至本案一审终结。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