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原因,并论劳动生产物自然而然地分配给各阶级人民的顺序论分工自问一: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是什么? 答: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不仅如此,他还指出分工能提高劳动生产率, 降低生产成本,促进财富的增加。斯密用著名的制针业分工的例子,说明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假设制针业共有18种操作工序,在没有分工的情况下每人每天连一枚针也造不出来。如果在分工的情况下,十个人每天可制造出 48000枚,平均每人每天可制4800枚。由此可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劳动分工的结果。对于这一观点,大部分经济学家都基本同意。但是对这一观点我仍持有以下观点和疑问:分工的范围和程度应有所界定,因为如果当我们将分工推向两个极端——完全分工和完全不分工,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结果:使劳动生产力最大增进的分工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即分工是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必要条件,但并非是劳动生产力增进的充分条件。对于“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这一句话有值得探究之处:一方面,“最大”一词如何确认和理解应有商榷的余地;另一方面,“似乎”一词给我们这样一种想法,就是说连斯密本人也无法十足确信(当然这一点同时强烈反映了斯密治学的严谨程度)。从分工的性质来看,分工有两种模式——工种分工和工序分工,这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但是,这两者之间有相互推动和发展的关系,所以,单纯地分裂来看都是片面和错误的。而斯密在文中似乎只关注了“工序分工”,对“工种分工”言之甚少(就我看来,几乎没有),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所以,客观地说,分工只是一种生产方式,如果以主次来看待地话,应该还不能属于主要问题,因为它不可能成为一个“本源”问题,即它本身就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而“分工决定论”自其诞生起必然存在其历史局限性。自问二:斯密认为有了分工,同数劳动者就能完成比过去多的多的工作量的原因在何出? 答:斯密认为其中原因有三:劳动者的技巧因业专而日进。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斯密认为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的发明也是起因于分工) 第二章论分工的原由自问一:斯密是如何阐述分工的原由的? 答:斯密认为分工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而是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 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在此,斯密又在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探讨,他认为,交换是人类一种天然的倾向,是出于利己心的一种行为。正是由于人类这种交换倾向产生了分工。附录:《道德情操论》和《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简称《国富论》)的关系————简评所谓“亚当·斯密问题”我们认为,《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这两部名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其论述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就本质而言,却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从《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交替创作、修订及其整个研究、写作计划来看,决不能否认斯密学术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斯密原来计划要分部地研究和写出“道德哲学”这一学科的全部内容,以揭示作为自然的人和作为社会的人的本性及其生活的终极目的、过程和形态,从而建立一个庞大的学术思想体系;即使他到了晚年,眼看已不可能实现其全部写作计划,他仍坚持想实现他所谓的“道德哲学”的实用部分,即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部分。他在1790年临终前几个月,为《道德情操论》第六版写的新增前言《告读者书》中写到:“在本书第一版的最后一段中,我曾说过,我将在另一本论著中努力说明法律和政治的一般原理……不仅涉及正义,而且涉及警察, 国家岁入,军备,以及其他任何成为法律对象的东西。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我已部分地履行了这一诺言,至少在警察,国家岁入和军备问题上。”斯密这一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把《国富论》看作是自己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因此,我们不能认为这两部著作之间存在什么基本矛盾。从对人的行为动机的分析来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都是从人的利己本性出发的。在斯密看来,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从利己出发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就是斯密所假设的“经济人”(主要是指资本家)。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把这种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Self-Love)。他指出,支配人类行为的动机有自爱、同情心、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倾向等;人们自爱的本性是于同情心相伴随的,然而,人在本能上又是自私的,总是在自爱心的引导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从而妨碍同情心的充分发挥。他还肯定了利己心的社会作用。他认为,“自爱”是人类的一种美德,它决不能跟“自私”相混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