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1章 税法概论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强制性 有偿性 固定性国债 *收费 * * *罚款 *税收的分类: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2)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从量税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可转嫁)。5)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6)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未开征)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2)征税对象: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复合税:烟、酒3)税目4)税率比例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2)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幅度比例税率:营业税中的娱乐业税率累进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5)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 )税额式减免6)纳税环节:1)一次课征制2)两次课征制3)多次课征制7)纳税期限8)纳税地点9)罚则10)附则税法的分类:(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类: 1)税收基本法 2)税收普通法(2)按税收的职能作用分类: 1)税收实体法 2 )税收程序法(3)按税收的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税法 2)所得税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 4)资源税税法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税2)地方税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4章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价外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范围: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3)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担人或承包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4)我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在 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2)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 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 一般规定(一)销售货物(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三)进口货物二、特殊规定(一)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2、销售代销货物;(销售时确认销售)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应于移送时计缴增值税)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混合销售行为 :是指一项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纳增值税劳务的行为。根据行业性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以销售货物为主,一并征增值税;以提供劳务为主,一并征营业税。生产、批发、零售、运输企业缴纳增值税,其他行业缴纳营业税。(三)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并从高适用税率。(四)其他特殊征收范围(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1)商业折扣。在会计处理上,允许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采用净额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增值税,不需作单独的账务处理。(开在一张发票上)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款项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以旧换新:销售额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2)现金折扣。在会计处理上,认为现金折扣是一种融资性质的费用,计算增值税时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该采用总额作为基数计算增值税。销售折让:折让额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