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和金融稳定,保障镇海区经济和金融安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媒介(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本预案所称一行一办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开发区人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以下简称“开发区银监办”),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开发区银监办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文档收集自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宁波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文档收集自网络,(1)因国内外、周边省(市)或地区发生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引发的本地区重大金融突发事件。(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3)因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以及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文档收集自网络,。提高防范金融突发事件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内部管理,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文档收集自网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助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文档收集自网络,。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全辖金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处置过程中,涉及多个部门的,既要强调统一指挥,又要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文档收集自网络,。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处置程序要求,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金融突发事件,快速启动预案,及时高效准确处置,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文档收集自网络,。将金融突发事件分为二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和处置。发生不同等级突发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工作方案。文档收集自网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区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副组长:区府办分管金融工作的副主任、开发区人行行长成员: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法制办、区委宣传部(文广新闻出版局)、区新闻办、开发区人行、开发区银监办负责人。视情况请区人大法工委、区人民法院协助。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内设机构: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设立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等若干个专门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承担具体职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人行。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区人行分管副行长担任。(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2)统一领导、指挥重大金融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工作。(3)确定应急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4)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5)指挥、协调应急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6)针对被关闭金融机构的个人债权,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具体的兑付和补偿。(7)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