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名称:蓟县山倾城智能化施工工程合同项目名称:蓟县山倾城项目发包方(甲方):天津顺驰融信置地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天津市竞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太阳城签订日期:2007年5月1日蓟县山倾城项目智能化系统施工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天津顺驰融信置地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天津市竞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蓟县山倾城一期小区的智能化系统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合同内容1、蓟县山倾城小区的智能化系统供货、安装、调试、验收。2、交货及安装地点:蓟县山倾城项目内(具体依甲方指定)第二条承包范围乙方对整体小区智能化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包括: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出入口道闸子系统、LED电子公告牌子系统、电视监控子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等。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合同中的价格,为_蓟县山倾城项目_小区智能化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要求的价格。2、采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包供货安装、包工期、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包智能化系统的供货及安装。(含现场安装所需临舍、仓管、施工用水、电及架子费等各项费用)。第四条工期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本小区的整体施工进度,按照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调试。在2007年5月12日之前,乙方进场安装,于2007年6月20日前完成安装并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2、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985252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伍仟贰佰伍拾贰元整,总价一次性包死。此价格包含不可预见费,不再发生任何变更及经济签证。如甲方书面提出系统或方案的变更,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进行调整,如果投标文件中没有约定,应提前报到预算部,经审核后执行。(二)付款方式: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一周后拨付合同款的10%;(2)、室内穿线完毕后拨付合同款的10%;(3)、室内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书面确认后拨付合同款的35%;(4)、室外穿线完毕后拨付合同款的10%;(5)、室外设备安装、整体调试完毕、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25%;(6)、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7)、余款5%作为质保款,视维修情况予以拨款:若质保期内甲方售后部门通知维修,乙方累计三次未予以维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质保款作为维修款;若乙方能够履行及时维修义务,竣工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工程款,1%在保修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付清。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甲方认可的、有效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被甲方认可的、有效的等值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六条质量要求及验收(一)质量要求质量要求:见附件二:产品技术要求其他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该产品的制造与安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可视对讲系统及保安监控系统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技术条件。(二)验收1、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乙方及有关主管部门人员对本项目工程全部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如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及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等),并完成与保证物业公司对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智能化系统的交接工作,即此工程经甲方、乙方以及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自动转入物业公司。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3、乙方在整体工程安装、调试完成,并整理好竣工验收资料后,通知甲方验收。室内挂机工程在甲方房地产项目交楼时进行,由乙方调试合格并交甲方相关人员及业主签字认可后方为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应将可视对讲系统及保安监控系统的竣工图一式三份向甲方移交。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