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综合柜台业务规范和服务规范
 
第一节  柜台业务基本流程和基本规定
 
    一、柜台业务基本流程
 
    (一)营业前准备
    网点柜台人员每日营业前应提前到达网点,并做好以下工作:
    1、打扫卫生。
    2、整理日常用具。
    3、检查自身着装并挂好工号牌,做到整洁、庄重、规范。
    4、按有关制度及规定,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用具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安全防卫器具是否正常、完好,二道门是否上锁。
    6、现金及重要单证出库。
    (二)签到
    在完成硬件准备工作后,操作员业务处理各级系统签到注册,准备办理业务,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操作密码,以保证系统及资金安全。
    (三)日常柜台业务处理
    (四)柜台业务复核
    复核是会计核算程序的要求,是严密操作程序,堵塞漏洞,加强制约机制,防止差错和提高效率和质量,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一环。
    (五)轧帐、签退
    日终营业结束,先由柜员轧帐后由后台综合柜员进行总轧账,轧账后进行签退。
 
    二、一般业务处理规定
 
    1、柜员必须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按照系统操作规定输入业务信息。
    2、业务处理顺序: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支出,先记账后付款;资金划收,先收报后记账,资金划付,先记账后发报;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代收他行票据,收妥入账。
    3、具体业务的处理,必须有账有据,经审核后,一般业务先记账后监督(复核),超过柜员操作限额的须经授权。
    4、柜员根据每笔业务的类型和核算要求必须选择正确交易码进行记账处理。
    5、柜员记账后根据该笔交易后续业务处理的要求分类归集原始凭证和系统打印的记账凭证,需复核的凭证必须立即提交相应复核人员;事中监督凭证可分批提交;同城交换实物凭证按交换场次及时提交。
    6、柜员不得擅自取消和中断记账交易中的打印的凭证,对柜面记账后产生的凭证、回单或文本进行妥善保管,并按不同用途及时分发处理。
    7、对于需要其他营业机构共同完成的交易,经办行在完成本行记账业务后应及时通知相关行进行后续处理。
    8、账务处理实行审核授权制度。
    9、账务处理建立检查监督及定期报告制度。
 
    三、特殊业务和错账业务处理规定
 
    特殊业务内容:凡涉及柜员信息、客户信息、账务信息、业务信息修改的交易均为特殊业务。特殊业务处理原则:柜员必须根据会计主管签发的授权书上机操作,事后监督次日通过对授权交易清单和授权书的勾对,对特殊业务处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错帐业务处理规定:
    1、当日错帐处理规定:当日输入的账务数据发生错误时,应经业务主办或会计主管授权后由柜员根据柜员流水号进行抹账。
    2、系统内跨机构抹账交易由原业务发起行写明情况,接收行在书面情况上签字认可后,经办行方可进行冲账处理。
    3、当日现金差错未能查出错账原因的,经会计主管授权使用现金错账交易进行处理,登记出纳长短款登记簿。
    4、隔日错账处理规定:隔日错账、跨年错账的冲正必须填制错账冲正传票,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方可由操作柜员使用冲补账交易进行处理,柜员在输入错账冲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