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标管理制度(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有关制度,特制定本招标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招标行为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第三条公司内进行的招标活动,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公司招标活动由招投标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控制环节应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进行审批决定。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采购项目、货物采购项目和服务采购项目均应实行招标。未达到招标金额要求或特殊专业、特需要求的采购项冃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不实行招标,采用其他方式(如一对一的判断议标方式)采购。以下情况的采购项目可考虑采取议标方式:(一)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二)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三)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四)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來完成的。工程采购项目指各种建设工程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基建工程、设备工程、管网工程、控制工程等。货物采购项目指各种有形物的采购,包括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生产经营用的各项物资等。服务采购项目指各种执行性服务、技术支持或培训服务,包括咨询、工程设计、代理、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技术培训等各类服务。第六条公司范围内的采购项目估算金额达到10万元的,即应实行招标。任何达到招标金额的项R不得采用拆分、化整为零或其他方法规避招标。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由需采购项冃的部门申请,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并应落实相应资金。采购项冃招标立项后,申请部门应与招投标办公室配合,提供招标需要的相应技术资料。第八条每一个招标项目应确定一个项目经办负责人,负责整个招标项目从立项、前期准备、编制招标文件到开标、评标、定标及整理招标资料等全过程工作。第九条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投标办公室根据招标区域范圉选择合理的发布渠道(包括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明示招标项目要求,按事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从屮择优选择屮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由招投标办公室或招标申请部门先进行市场调查,根据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资信、业绩等条件,选择一定数量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少于3家),向其发岀《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资竞争,按事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从屮择优选择屮标人。第十条招标申请部门、招投标办公室或任何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十一条大型项FI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经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后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屮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不同内容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质。第十二条《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至少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对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