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江苏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XXXXX法定代表人:XXX请求事项: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A公司(原告)诉申请人江苏XXXX有限公司(被告)、上海XXXX设备有限公司(被告)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案号:(2011)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XX号]。基于本案的特殊性,申请人认为本案贵院无管辖权,应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该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是:由涉嫌侵权的侵权行为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中,申请人作为被告,其被控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专利号:]的侵权行为地应该在其生产地即江苏省江阴市,申请人的住所地也在江苏省江阴市,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理由如下:(1)本案中,根据原告所提交的现有证据,尤其是证据8和证据9,充其量只能证明原告从上海XXXX设备有限公司所购买了的两件产品,但尚不足以证明这两件产品就是申请人所生产的产品,亦即要将原告证据8和证据9所涉两件产品和本案中申请人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区分,因此,对于江苏XXXX有限公司,如果说其生产的产品涉嫌侵犯原告的上述专利权,那么其涉嫌侵权的侵权行为地也只能是其生产地江苏省江阴市,应由侵权行为地法院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江阴市为县级市);(2)本案中,申请人作为被告,其住所地是江苏省江阴市XXXX号,那么,如果本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则也应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节约司法成本和提高审判效率等审理原则,从这个层面看,如果本案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将较贵院管辖更为经济和有利,理由如下:(1)原告和申请人都是生产换热产品的企业,二者的生产地均位于江阴市,如果本案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非贵院审理,则能有效避免因地理距离给诉讼当事人造成的诉讼不便,法院也将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