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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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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fy5186fy 2019/5/13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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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05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一、考核和考核方式(一)本科生课程实行学分制。凡计算学分的课程,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二)考试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或者口试、笔试兼用。笔试可以采用开卷、闭卷或者开卷、闭卷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任课教研室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决定。如采用开卷方式,须经学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并须当场公布题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堂下开卷的方式。教师、教务秘书等相关人员均应遵守学校有关保密规定。(三)考试题目的拟定应按《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要求》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四)笔试时间一般以2至3小时为宜,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口试所用考签的总数不得少于学生班级人数的1/2。每张考签的容量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五)期末复****考试阶段,教师应当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复****所学过的知识,但不得划定考试范围。二、成绩评定(一)课程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平时考核,平时成绩应占总成绩的30%-60%。平时考核可以包括出勤情况、期中考试以及作业、读书报告、随堂测验、课堂提问等。(二)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如劳动课等)以合格、不合格记。教学环节考核可采用百分制折合等级计分,具体折合方法见后表。(三)考试采用口试方式时,学生在第一次抽签后,如不能回答签上的题目,经教师同意,可以允许其第二次抽签,但不能抽第三次。凡抽第二次考签所得成绩,除及格外,其它均降一级记分。(四)学年论文由指导教师按百分制折合等级评定成绩。(五)社会调查(业务实****的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所写的调查(实****报告和调查(实****工作情况按百分制折合等级评定成绩。毕业考试采用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的方式,由学院(系)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小组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六)教师在评定学生成绩时,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做到“严格公正,评分确切”,防止偏严或者偏宽。一个教学班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文科主观题型的评卷可采用全班成绩排序法按比例记分,“A”或者90分以上者一般不超过20%。评卷结束后,学系或者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进行复查,教务处进行抽查。考试结束后,各学院(系)及教研室应对本学期的考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七)主考教师应于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考试成绩评定,并将考试成绩登录到学校成绩管理系统,同时将“成绩登记表”送交学院(系)办公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者,需提前提交报告,经所在学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主考教师最迟在考试结束二周内将成绩评定完毕。(八)为了区分学生学****质量,除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上记载每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和所得学分外,还需计算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的核算方法如下表:分数等级学分绩点90--89A--85B+--79B--75C+--69C--65D+-:学分绩点=学分数×绩点;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相加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数之和。(九)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