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车,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指车辆为:所有权属于公司、用于公司事务的车辆。第二条公司车辆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配,需调用其它部门车辆的,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调用。用车范围原则上规定为:(一)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二)为公司员工运送蔬菜、食品或其它后勤物资;(三)购买生产所需的材料;(四)上级机关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理公务需要用车的;(五)客户单位需要用车经公司领导同意的;(六)公司员工因伤病需及时送医院救治需要用车的;(七)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安排办理其它公司事务的。第三条车辆管理(一)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维修、使用、油耗、事故及报废等。同时,应建立车辆技术指标和行驶公里数及修理费登记,以利于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保证行车安全。车辆公里数及修理费统计,每年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二)车辆停放: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保管。车辆在停放时,驾驶员应将所管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或未经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驾驶员除因公需要外,夜间一律不得动车,也不得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全额承担,同时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车辆维护保养:驾驶员要按车辆规范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如因未能按期进行保养导致车辆损坏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驾驶员要加强车辆日常管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四)车辆修理:需事先向车辆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申报修理项目,经同意后方可送定点厂维修。凡送厂修理的车辆,需严格审查修理项目,换件须经审批同意,1000元以下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进行维修,1000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产生的修理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出厂时,驾驶员要对照所审的修理项目,逐项检验修理的质量,审核修理费用。(五)出车以外的上班时间,驾驶员应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或在指定的地点休息待命,不得串岗、睡觉、打牌影响别人工作。(六)接送员工上下班时,未经许可不得搭乘公司以外人员。(七)车辆外出,用车人员对车辆的安全使用负责,车辆保管由驾驶员负责。第四条车辆管理部门所用车辆实行安全责任人制度,驾驶员为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学****教育和培训,经常对驾驶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行车教育,专职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第六条奖励与处罚(一)对工作积极、行车安全、爱护车辆、节约油料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奖励和表彰。(二)公司行政后勤部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与工资收入挂钩。(三)驾驶员因公驾车肇事,对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处理全责:自行承担赔偿费用的20%。主责:自行承担赔偿费用的15%。次责:自行承担赔偿费用的10%。无责任赔偿:自行承担赔偿费用的1%的经济处罚。(四)驾驶员承担的处罚费用由本人到财务部缴纳。(五)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挪用公车办私事的,对驾驶员作违反公司制度处理,除按实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