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十三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四个基本环节
证(催证、审证、改证以及利用信用证融资)
货(备货、报验)
运(托运、报关、保险)
款(制单结汇)
其他环节
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
对违约的处理
出口合同履行流程图
关于:落实信用证
一、催证
二、审证
三、改证
催证
1、定义
2、在何种情况下催开
审证
审证的原因:
审证的主体:银行和企业
出口企业审证的依据:合同和UCP500
出口企业审证内容:
(一)总的方面的审核要点
1、从政策上审核
2、对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审核
3、对信用证是否已经生效、有无限制性或保留条款的审核
4、对信用证不可撤销性的审核
(二)专项审核要点
1、支付货币
2、信用金额
3、装运期、交单期和到期日及到期地点
4、转运和分批装运
5、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
6、付款期限
7、保险条款
改证
注意事项:
1、不可撤销信用证在有效期内经当事人同意可修改;
2、修改可由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由受益人提出;
3、修改意见一次提出,以便节约成本;
4、对于修改书,不可部分同意、部分拒绝。
关于:准备货物
一、卖方备货的要求,“备货的内容”
二、备货工作的注意事项
卖方备货的要求,“备货的内容”
1、按质备货:货物的品质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法律的要求;
2、按量备货:交货数量应符合合同的规定;
3、按时备货: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
4、货物包装应与合同和法律的要求一致;
5、卖方应保证对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备货工作的注意事项
1、对货物进行“特定化”
2、报验:
法定检验
合同约定检验
属危险品,其包装容器应检验
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对其运载工具适载检验
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申请检疫
3、检验证书有有效期:
4、检验提供的单证
关于:安排装运
一、托运
二、投保
三、报关
四、装运
五、发装运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