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业部新闻办就农业部出台的六项农药新规定答记者问(节选) 对目前我管理中主要存在的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三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农业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现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框架下,对现行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进行了修订,并就农药标签管理、农药名称和产品含量管理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颁布了《关于修订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3个农业部令,发布了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12月12日,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两个公告。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王守聪,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蔡道基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王运浩,就农业部出台的6项农药新规定答记者问。记者:2008年7月1日起,生产农药产品都不能使用商品名称了,取消商品名后,会不会影响企业自创品牌?第二,农药名称一律使用通用名称之后,农民习惯购买的名称没有了,会不会影响他们的购买? 王守聪:你提出了很好的问题,这次只是取消了商品名,但是农药的商标仍然存在,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企业靠商标创立自己的品牌,靠质量、靠完善的服务创造自己的品牌,不是光靠商品名创品牌,实际上就是在公平的环境下,以质量和服务作为提高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措施,所以是有利于创品牌的。第二个问题,不仅不会影响农民购买农药,而且还有利于农民选购农药。以前是23000种农药,,农民根本搞不清楚,现在改革以后变成了1700种农药,数量大大减少了。另外很重要的工作是宣传,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很快的了解1700种农药。记者:新的农药登记规定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企业创新上有何新措施? 王守聪:我们在听取企业意见的时候也经常听到这个问题,我们这次改革也征求了100多个企业的意见,开了三次座谈会,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我们还专门到国家医药局听取了意见。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是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第一条是加大了保护期,有六年的保护期。第二条,我们对于新制剂和新的混配剂的要求,是必须要有资料,这样保证企业对新剂型和新配剂要进行创新。另外对于已经取得登记的相同产品,不允许再申请登记,这样就能逼着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第三条,这次登记资料对相同产品进行了规定,保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记者:取消商品名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有什么保护? 蔡道基:大家都知道,农药既是农业生产的必须生产资料,也是化学品,农药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的粮食安全,也关系到我国的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每个人的关系都非常密切。我国的农业发展很快,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农药的名称非常多,一般来说农药有三个名称,一是通用名、二是商品名、三是商标。通用名只有一个,但是商品名却是不同厂家有不同的名字。比如说吡虫啉,同样一种药剂,就有七百多个商品名。不要说农民,就是从事农药研究的人也搞不清楚。如果连农药的性质和用途都搞不清楚,又怎么能用好呢?农民使用农药往往就无效,无效又会加大用量、加大次数,既造成了浪费,又造成了环境污染。如果农药的名称都用通用名,取消商品名,相对来说也就简化名称了。名称减少了以后,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熟悉,农药的用途和作用,就可以对症下药了。这样,既能增加粮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