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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文】司考刑法讲义-正当防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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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文】司考刑法讲义-正当防卫.doc

上传人:183833235 2019/5/17 文件大小: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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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文】司考刑法讲义-正当防卫.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司考刘凤科刑法讲义:正当防卫司考刘凤科刑法讲义:正当防卫。刑法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在司法考试复习前期尤其要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正当防卫的名师讲义,希望考生认真阅读。精彩链接:司考刘凤科刑法讲义:单位犯罪司考刘凤科刑法讲义:自然人的特定身份司考刘凤科刑法讲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司考刘凤科刑法讲义:危害后果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法益。(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对于起因条件的理解,要点有三:(1)“不法”:是指客观违法,不要求不法侵害人具有责任。第一,不法行为不限于犯罪行为,还包括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例如殴打行为)。第二,不法行为并非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只能是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而且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违法行为。第三,对未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的不法侵害,允许实行正当防卫,但应当尽量限制在必要的场合。(2)“侵害”:只有当不法行为威胁法益时,才能对之进行正当防卫。第一,不法侵害包括故意的不法侵害和过失的不法侵害,还包括无过失的不法侵害行为(对假想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第二,不法侵害包括作为的不法侵害和不作为的不法侵害(例如不法侵害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退去而不退去的)。第三,不法侵害只能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特别提示如果饲主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动物只是饲养人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属于以给不法侵害人造成财产损害的方式进行的正当防卫。如果法益遭受野生动物侵害而进行反击的,不是正当防卫(有可能成立紧急避险)。(3)“现实性”:客观上真实存在不法侵害行为,而非主观臆测。假想防卫:客观上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进行“防卫”行为。第一,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问题。第二,假想防卫绝对不成立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成立过失犯罪;没有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第三,行为人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不是假想防卫,成立相应的故意犯罪。: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已经发生并且尚未结束)。(1)开始时间:原则上是不法侵害人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的时间,但有的情形即使没有达到着手阶段,如果存在法益侵犯的急迫性,也可以正当防卫(综合说,即着手说与直接面临说相结合的学说)。(2)结束时间:法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或者说不法侵害已经不可能(继续)侵害或者威胁法益。具体表现为:第一,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了侵害能力。第二,不法侵害人已经自动中止了不法侵害或者已经逃离现场。第三,不法侵害行为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并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结果。特别提示:财产性违法犯罪的特例问题: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财产性违法犯罪的侵害行为,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其所取得的财物藏匿至安全场所为止;在这期间,追捕者可以使用强力将财物夺回,其行为属于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