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部门、全体员工:一、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含按正式员工管理的劳务工)。劳务工等其他用工形式的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另行制订。三、工作时间(一)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工作特点,确定各岗位的规定工作时间。(二)各部门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组织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安排员工加班。(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四、休假(一)员工休假主要包括: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女员工产假、计生假、女员工生育假、男员工陪护假、工伤假、探亲假、换休假等。员工休假应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后,申请手续及相关证明附在本单位月度考勤表之后,报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考勤及工资的依据。无手续、手续不齐全、手续不规范的休假,按旷工处理。(二)年假1、以每年1月1日为界,员工在本公司或总部及其控参股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本年度的一次性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2、年假期间工资照发。3、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满20年的,年假15天。4、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假假期。特殊岗位疗养期间的天数计入年假假期。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的年假:(1)上年度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员工上年度休产假的。(6)在上年度或本年度,因本人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6、各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假,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年度员工年假计划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批准。年假应在本年度内应一次性休完,跨年度作废。7、不休年假的,公司给予日工资300%的年假补助,次年元月发工资时兑现;本年度未休年假而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予支付年假补助。8、员工在休年假前,应填写《年假申请单》,经其直接领导和间接领导共同批准,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三)事假1、员工个人事务应尽可能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假期间处理,尽量不请事假。2、连续请事假3天(含)以内的,事假期间无工资;连续请事假3天(不含)以上的,事假期间无工资并加扣日工资的100%。3、一个年度内,员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期间日工资的200%进行扣罚。4、员工在请事假前,应填写《事假申请单》。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其直接上级批准;请事假3天(含)以内的,由其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共同批准;请事假4天(含)以内的,由其直接、间接及再上级共同批准。请事假每增加1天,共同批准人提加一级上级,以此类推。(四)病假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就医诊疗的,经批准,可以休病假。2、病假期间按照日工资的50%发放病假工资。3、根据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医保机构有权审查公司的病假档案及记录,对7天以上的病假,综合部应主动提请医保机构予以审核。4、病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和岗位休息日的,不予减除法定节假日和岗位休息日的时间。5、病假期限不得超过医疗期,关于医疗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