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章信用证第一节信用证基本概念一、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信用证以其是否跟随单据,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大类。在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信用证,我们一般分析跟单信用证。第六章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第六章信用证第六章信用证第一节信用证基本概念二、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第六章信用证三、信用证的形式信用证的开证方式有信开(OpenbyAirmail)和电开(munication邮)两种。前者是指开证行以航邮将信用证寄给通知行;电开即是由开证行将信用证加注密押后以电讯方式通知受益人所在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请其转知受益人。第六章信用证电开方式又分“全电开证”和“简电开证”。“全电开证”是将信用证的全部内容加注密押后发出,该电讯文本为有效的信用证正本。“简电开证”是将信用证主要内容发电预先通知受益人,银行承担必须使其生效的责任,但简电本身并非信用证的有效文本,不能凭以议付或付款,银行随后寄出的“证实书”才是正式的信用证。如今大多用“全电开证”的方式开立信用证。教材P108案例第六章信用证四、、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提单、其它单据。、数量、单价。、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保付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第六章信用证第二节信用证的流程与当事人一、流程第六章信用证二、(Applicant):向开证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一般是进口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OpeningBank,Issuing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按信用证规定条件保证付款的责任。(AdvisingBank):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