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袆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芃文件肂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芆羄京交运货发【2011】131号膄袀关于印发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办法的通知螅螄各有关单位:袁为保障本市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确保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了《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办法》,现印发施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罿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蒄运输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羃芁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袈膅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办法螀葿第一条为保障本市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确保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菜篮子”系统工程减少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京政发【2010】3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39号)等本市稳物价保民生的政策措施,按照《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芇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鲜活农产品”是指列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文件中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增加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的货物。羅本办法适用于为本市五环路(含五环路)以内提供鲜活农产品配送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相关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运输需求单位。袁第三条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企业标准薈(一)取得能够运输鲜活农产品货物的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蚆(二)具有10辆(含)以上符合本市机动车环保排放标准和交通行业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厢车、冷藏保温车、封闭货车和有特殊需求的其他车辆;车辆外观应喷涂或粘贴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统一标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蚅新增和更新车辆应符合《城市中心区货运汽车营运技术要求》(DB11/T761-2010)地方标准。袃(三)企业上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AAA。袀(四)具有运输或物流业务管理系统和符合本市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系统,能有效实施车辆的实时监控、管理;膆(五)具有城市中心区运输或配送鲜活农产品一年以上的合同(自销自运除外);蒆(六)近两年内未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死亡事故;蚀(七)近两年内未发生运输质量责任事故;肈(八)近两年内未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或处理。薅第四条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企业申报程序膆(一)企业向所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提出承担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申请,提交《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企业申报表》(含相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意见)、《城市中心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附件2);螁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按照城市中心莁区鲜活农产品运输保障企业标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审核;艿(三)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对企业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