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2
文档名称:

转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格式:doc   大小:172KB   页数:2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转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上传人:980853275 2019/5/25 文件大小:17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转发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1: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作者(来源):德育科    发布时间:2010-08-16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各高校、各直属学校(幼儿园):近期持续高温,火灾隐患加大。根据市领导指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近日起至本月底,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防火减灾工作,切实按照《珠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珠海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中的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消防工作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完善,预案、资料完整,消防物资、设施齐备并处于良好状态。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附件2珠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全区各类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及《珠海市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区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下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学校应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一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学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统筹安排教学、科研、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每学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七)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五)组织实施对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及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二)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三)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四)值守岗位,做好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五)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学校内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得设置影响火灾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学校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消防设施、降低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改变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的数量及其净宽度,影响安全疏散畅通。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学校应当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