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切实做好体制外员工维权工作
由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历史和体制管理的原因造成了电力职工结构十分复杂。遵义电网目前有“全民所有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农电工”、“聘用制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造成工会组织“维权”十分困难。一是不同体制的员工间存在着虚荣心,产生员工待人接物上的心里不平衡。二是收入分配上的差异产生心理歪曲。三是福利待遇上的差别导致员工心态上的不平衡。四是同级供电企业间的效益差别导致员工产生自卑。遵义供电局工会就上述问题积极探索维护体制外职工权益的实践经验。
遵义供电局工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沟通企业党委、企业行政与职工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其维权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组织职能,平等协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
遵义供电局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大职能, 坚持积极与行政平等协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始终把“维权”作为工会履行的基本职责,积极配合企业做好群众性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职工“维权”之间的辩证关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企业与职工“双赢”。
(二)切实提高认识,注重组织机制建设。
遵义供电局工会充分认识到,要真正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基本职责,必须加强组织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遵义电网覆盖14个县、区、市,管辖范围大,职工分散,管理困难,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工会履行基本职责的方式、手段需要适应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的要求,通过建立相应制度、体制、机制来加以落实,也就是说从各个基层工会到遵义供电局工会,都要把依法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职工真正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与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机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因此,遵义电网的县级供电企业全部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并且在每个班组都设立了工会小组。为防止“走过场”,不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遵义供电局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继出台了《遵义供电局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管理办法》、《遵义供电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遵义供电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真正把职工的利益落到了实处。
(三) 认真宣贯等协商,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坚持利用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网络,采取局集中组织学习、车间班组统一安排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法,反复组织广大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了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新颁布的电力生产
“三大规定”,并组织了学习考试,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实现了广大职工从“企业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转变,维护职工的安全权。并积极与企业平等协商,做好以下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环境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协调监督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积极协调,主动接收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