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有效控制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为基础,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制定《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1、呼和浩特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两级配置。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需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当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配置本级及以下各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与居住小区之间时,除了按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相邻联系紧密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城市公共设施集中形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心。2、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宜相对集中,便于居民使用。3、旧城区内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可按低限执行。建设用地严重受限的,可适当调整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用地规模,但不得低于下限的60%。旧城区内居住用地达不到居住小区规模,可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居住组团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设施。4、本指引未尽事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规定执行。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一览表类别用地代码符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万m2/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级别及要求配置说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居住区居住小区教育设施Red普通高中18班-~<○用地面积为18~21m2/座。普通高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宜考虑设置18班普通高中。24班-~~-~~-~~-~<3●○用地面积为15~18m2/座。初中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50座。初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在人口不足3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班。24班-~~430班-~~536班-~~6Reb小学18班-~<●用地面积14~17m2/座。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45座。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600m。。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道和铁路,不宜与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小学的运动场与邻近住宅宜保留一定的间隔。24班-~~230班-~~-~~3Rea幼儿园6班-~<●用地面积10~12m2/座。幼(托)儿园宜设6班、9班、12班或18班。每班30座。幼(托)儿园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宜为500m。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9班-~~112班-~~-~~2类别用地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