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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xxxx年春季普通中小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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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xxxx年春季普通中小学.doc

上传人:jugui3387 2019/5/26 文件大小:6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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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宜昌市2010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区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2010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鄂教基[2009]2号)精神,现将《宜昌市2010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教学用书选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遵照执行。一、实行全市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统一选用制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全市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的版本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发《用书目录》的基础上选定,实行全市范围内统一。根据“保持教材使用的连续性、便于全市范围内的教学研究和逐步统一版本”的原则,全市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学用书必须在市教育局下发的《用书目录》中选定。地方课程教材由各地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目录,小学每学期选用1本、初中每学期选用1至2本,或者不超过课本费的20%。城区小学生学具在“一费制”内选用不超过一种。二、明确中小学、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发行渠道。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一律由各级新华书店和教育书刊发行公司两部门发行。根据《湖北省教育书刊发行社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全省非教材类教育图书发行工作的通知》鄂新集联[2009]68号文件精神,所有教科书(包括中小学必修必订教材、中职教材、幼儿园用书、选修选订教材、教案教参等)、部分高中教辅用书(只限人民教育版的《同步解析与测评》、现代教育版的《创新课堂学能步步高》、湖北教育版的《非常学案》三个品种)和“两业”以外的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教辅用书一律由新华书店发行;义务教育阶段的现免费练****册和寒(暑)假作业、课堂作业、学生作业本和部分高中教辅图书(除人民教育版的《同步解析与测评》、现代教育版的《创新课堂学能步步高》、湖北教育版的《非常学案》三个品种以外)一律由教育书刊发行公司发行。各地要严格规范中小学、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用书发行渠道,维护教学用书市场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征订市教育局下发的《用书目录》以外的任何用书。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实行“配给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含学具)在“一费制”标准内仍实行“配给制”,即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用书目录》,在“一费制”中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内明确各年级用书的种类、版本和订数,学校付款。新华书店和教育书刊发行公司要如实提供用书价格,实际到书的价格如超出提供的用书价格,超出部分由发行单位承担。学校为学生提供作业本,作业本的具体标准为小学低年级6元/生、中高年级10元/生、初中15元/生、高中20元/生。教学挂图,教师参考用书,音像教材等非学生用书仍实行“订单制”,由学校直接报当地新华书店。各校必须征订专题教育教师用书,订单直接报新华书店。普通高中和中等职学校用书仍实行订单报审制。普通高中学校用书订单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股)审查后交新华书店和教育书刊发行公司征订发行。中等职业学校用书订单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科(股)审查后交新华书店征订发行。附件一:宜昌市2010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附件二: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和幼儿园教材订数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宜昌市2010春季普通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教学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