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衢州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doc

格式:doc   大小:41KB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衢州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doc

上传人:小点 2019/5/27 文件大小:4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衢州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节衢州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膀第一章总则肄第一条为加强衢州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蚃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140平方公里范围。莂第三条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下简称市容环卫)实行统一领导、分责任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莆第四条市建设局负责市区市容环卫的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管。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反市区市容环卫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螆柯城区、衢江区,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衢化(以下简称各区)及市工商局、交通局、水利局、旅游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及分工,协同做好市区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莁第五条市、区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提供市容环卫公共服务,保障市容环卫事业建设和管理需要的经费,使市容环卫事业与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蒂鼓励、支持城市市容环卫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环卫水平。螇第六条市建设局应当会同市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根据城市市容环卫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区城市市容环卫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膄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市容环卫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市容环卫及公共环卫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城市市容环卫的行为有权制止、监督、举报。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城市市容环卫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城市市容环卫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薂城市市容环卫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文明作业。膈第八条建设、文广、教育、卫生、旅游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环卫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城市市容环卫的意识,提高公共卫生道德水平。羆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宣传牌(栏),应当安排城市市容环卫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膃新闻媒体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卫规定的行为予以监督。蚂第九条提倡和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社区居民制定维护本社区城市市容环卫的公约,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加城市市容环卫治理工作,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社区。蕿第十条市区沿街建筑实行“门前屋后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市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门前屋后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莄沿街单位应按照“门前屋后三包”要求,做好责任区范围的城市市容环卫工作。羂第十一条市、区政府对在城市市容环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蚁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羀第十二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其造型、装饰应与所在区域的环境相协调,体现城市特色。新建、改建建筑物阳台和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等设施应当统一设计,做到整齐美观。肆城市地上地下各类管线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设置;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羅第十三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整洁、美观。沿街外观残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及时整修。螁不得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及窗户外堆放、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肇不得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路牌等公共设施以及自制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支架不得占用人行道。螄第十四条市区内的公共汽车站牌、候车亭、岗亭、交通标志、邮政信箱(筒)、消防栓、道路、窨井盖、电(栏)杆等市政公用设施,应按行业规范建设,与周围的环境协调,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袁第十五条城市雕塑、街景艺术品应当保持整洁和艺术环境的完整性。城市雕塑、街景艺术品的管理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保持其完好、整洁、美观;对破损、污染的,应当及时整修或拆除。蒈第十六条城市照明灯光、广告灯光以及其他景观灯光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并保持完好、安全、美观、整洁。城市景观灯光设置应符合街景设计要求,并实行统一调度。芆建筑物、构筑物玻璃幕墙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防止玻璃反光造成干扰和危害。玻璃幕墙造成反光干扰和危害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干扰和危害。薃第十七条市区所有的户外广告、霓虹灯、画廊、招贴、广告栏、读报栏、宣传牌、招牌、宣传横幅等规格和基调应当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型美观与街景协调,并做到整洁、坚固。路名牌、楼房幢号牌和门牌等应保持整洁、醒目。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