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时用工及借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加强公司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临时用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借用人员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从外单位借到本公司帮助工作的人员。。负责临时用工和借用人员的合同签订与考核。。,可以向公司申请增加人员:,且确需补充人员的单位;,工作又急需配置生产经营骨干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任何部门不能擅自招收人员和使用临时工。对于不经公司批准,擅自招收人员和使用临时工的,不予支付工资和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敬业精神,热心为公司的事业发展服务,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嗜好,与原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葛。,专业资格,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年龄18岁以上,不超过25岁。,将不予录用;若录用后发现,公司有权予以辞退:。、癫痫病、传染病及身体素质差不能胜任工作者。、逃避计划生育、开除公职、无端闹事者等;。包括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后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考勤、考核、劳动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安排及具体问题的处理。,从事起重、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有特殊工种作业证,需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和所需培训内容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安全教育在三天以内,培训时间在一周以内。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包括岗位、人数及用人的基本条件),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平衡后送交公司总经理批准(零星用工除外)。,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选并签订劳务合同。,由用人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考查,认为条件适合并征得对方单位同意,由人力资源部与对方单位签订借用协议。借用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部门考核确定合格,方可签订用工协议。。有关工资、奖金、津贴、劳保福利、病伤或死亡等待遇按协议执行,原则上由原单位负责。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协议。,按照岗位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人选考核,确定录用对象,签订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