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团支部“推优”具体程序一、前期准备工作定“推优”对象。团支部委员根据入党申请书、党校学习情况、思想汇报情况和日常表现,提出“推优”对象大名单。确定大会主持人。“推优”大会主持人一般由团支书担任,若团支书作为“推优”对象之一,主持人则由团支书指定一名团干担任。确定监票员(由在班党员或所在党支部成员兼任)、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分别负责监票、计票和会议记录工作。要在支部推优大会召开前,提前向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提交“推优”申请。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有“推优”的目标和意义,“推优”对象名单、推优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主持人、监票员名单,经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部工作的老师(林老师或魏老师)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准备选票。“推优”选票由团支部统一规格,选票只能填写同意或反对,不允许弃权。布置大会会场。列出内容为:“推优”对象名单,监票员、计票员和会议记录员名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实发票数、有效票数、无效票数。并将情况如实记录。二、“推优”大会程序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报告团员应到与实到人数。按照规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出席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支部总数的五分之四,即可举行“推优”大会,否则,大会应改期举行。主持人宣布“推优”程序。说明清楚“推优”大会的具体步骤和大会应注意的问题。“推优”对象自我总结与同学评议。“推优”对象应在会上做全面的自我总结,阐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介绍自己思想、学习纪律、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的表现,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评价。总结之后,由本班同学对“推优”对象作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最后由推优对象表态,提出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依次类推。分发选票。按出席大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人数和实发票数是否相符,若相符即可填票。填票。填票前应该由大会主持人说明选票的填票方式和注意事项。验票,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则“推优”结果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实发票数,则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