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XXXXXX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委托单位: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维保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保障甲方的消防系统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灭火的功能,保障甲方财产、设施、设备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我国《消防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本市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现就甲方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委托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一、XXXXXXXX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的概况消防维护服务工程名称:XXXXXXXX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程消防维护服务工程地址:唐xxxxxxxxxxxxxxxxxxxxxx号委托管理项目建筑面积: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米二、维保工作目标和依据乙方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功能检查,应使之性能达到原设计要求,并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要求。维保工作依据:GB50168-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维保期间规范标准有新增或变化,乙方依照新增和变化的规范标准进行维保。三、工程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红外光束对射感烟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2、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电梯等系统。3、疏散指示系统、应急照明系统;4、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水泵启动器、安全信号阀、稳压罐、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管路等。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稳压罐、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管路等。6、防排烟系统;7、七***丙烷气体灭火系统;8、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9、XXXXXXXX的其它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四、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保养的规定,对甲方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具体工作内容为: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定期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进行定期周检、月检、季检、年检并进行测试保养,并将检查结果交付甲方。2、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检测发现的故障以及隐患进行处理、排除。3、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产生故障零部件的维修、修理、更换。4、对委托保养的消防各系统出现的险情,按照甲方要求及消防规范进行处理、排除。五、委托维修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年,即从2018年月日起至2018年月日止。六、维修保养价款及付款方式1、维修保养服务费人民币xxxxxxx元/年。消防部门年检费用xxxxxxxxxxx元。合计xxxxxxxxxxxxxxx万元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2、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60%;乙方在第12个月做完全面检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