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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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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5/30 文件大小: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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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 2二、部位: 2三、单位工程: 3一、工序: 3二、部位: 3三、单位工程: 3第三章路基 4第一节 土方 4第二节 石方 4第三节 路床 4第四节 路肩 4第四章基层 4第一节 砂石基层 4第二节碎石基层 5第三节 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 5第五节 块石基层 5第五章面层 5第一节 水泥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面层 5第二节 沥青混凝土面层 6第三节 黑色碎(砾)石面层 6第四节 沥青贯入式面层 6第五节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6第六节 泥结碎石面层 7第七节 级配砾石面层 7第六章附属构筑物 7第一节 侧石、缘石 7第二节 预制块人行道 7第三节 现场浇筑水泥混凝土人行道 7第四节 沥青类人行道 8第五节 涵洞、倒虹管 8第八节 的规定。 8第六节 收水井、支管 8第七节 护底、护坡、挡土墙(重力式) 8第七章道路半成品 9第一节 预制侧石、缘石 9第二节 预制道板(大方砖、小方砖) 9第八章测量 9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建标[19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的标准执行。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 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 进行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