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制定本规定。、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及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年版,以下简称“GB50057”);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以下简称“GB50343”);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以下简称“GB50601”);5.《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以下简称“”);6.《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以下简称“”);7.《雷电防护第四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以下简称“”);8.《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以下简称“DGJ08-56”);9.《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沪气发〔2005〕17号);。:相关技术文件、建筑物防雷分类、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防闪电感应措施、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防接触电压及跨步电压措施、屏蔽、布线、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与选型以及其它相关内容。:避雷装置检测报告、雷击风险评估报告(特定项目)、施工图审核意见(已通过审核的)、隐蔽工程监理意见或报告、电涌保护器测试报告(或电涌保护器备案登记表)、雷击冲击试验报告(特定项目)、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人员资格证、竣工图(设计变更意见)。、。施工图图纸审核通过的,应符合图纸中的设计要求。。施工图图纸审核通过的,应符合图纸中的设计要求。(线)的保护范围、材料规格、安装方式、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网)的网格尺寸、材料规格、安装位置、完整程度、高度、支持卡间距、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敷设方式(暗敷、明敷)、沉降(或伸缩)缝处的处理方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材料规格、间距、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测试卡(断接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审核通过的)、检测报告、施工监理报告、隐蔽工程监理意见等技术资料进行验收。。、。,但宜在易受雷击部位安装接闪杆。(网),。;当建筑物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器,接闪器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150mm。布置方式扁形导体和绞线固定支架的间距(mm)单根圆形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mm)(网)应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通路,任何两点之间都必须电气贯通(个别特殊构造的局部端点除外)。跨越伸缩缝和沉降缝处接闪带应采取弧型跨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女儿墙上安装旗杆、栏杆等金属管材作为接闪器的,应符合:(1)截面积不小于50mm2;(2)管材连接部分应满焊(作为支撑点的可不满焊);(3)管材与引下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