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章关税与非关税壁垒
一、关税
(一)关税的含义与征收目的
1、含义
是一种间接税,最终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2、目的
增加财政收入。特点是税率不宜过高;
保护本国生产。特点是税率高。
(二)征税依据——海关税则
1、含义
2、内容: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及说明;海关税率表。
3、关于布鲁塞尔税则目录和《协调制度》
4、海关税则分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各国都实行单式税则;
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
国定税率和协定税率。国定税率一般高于协定税率。
(三)关税的计征标准
1、从量税
商品价格下跌时,关税的保护作用大;价格下降时,保护作用小。
从量税对发展中国家不利。
2、从价税
商品价格下降时,关税作用下降。
关键是确定商品的征税价格,一般有三种办法:CIF价格、FOB价格、法定价格。
“海关估价协议”的标准。
3、混合税
从量征收的同时从价征收。
4、选择税
同时规定从量和从价税,具体征税时择其高者,也有时择其低者。
(四)关税种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进口税、出口税、国境税
进口税。又称正税。
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国家;
关税壁垒通常是指高额进口税。
出口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不征收出口税。
过境税。
是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
现在大多数国家不征收过境税,代之以有关收费。
2、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关税、普遍关税。
进口附加税。
含义:对进口商品在征收正常税收以外,再加征的额外的关税。
目的:应付国际收支逆差;防止倾销;歧视或报复。
两种形式: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
差价税。
当某种商品国内价格高与进口价格时,为了保护恩国上产和市场,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
特惠关税。
是一国或经济集团对某些国家的所有进口商品或一部分进口商品在关税方面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有互惠的也有非互惠的。
有关洛美协定。
普遍优惠制。
原则: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
目的:
有关限制措施:
3、按照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名义关税和有效关税。
名义关税。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征收的关税税率。
有效税率。指对某个工业单位产品“增殖”部分的从价税率,其税率代表关税对本国同类产品真正有效的保护程度。
计算公式:E=T/V E=(T-Pt)/(1-P)
有效关税保护率受到进口国最终产品的名义关税税率、进口原材料的名义关税税率和所用的原材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比重大小的影响。虽然名义关税税率相同,但是有效关税水税率却不一定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