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表现、产生机制及其解决的可能途径
点击数: 89 【字体:小大】【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接收回传
 
[摘要] 不公平是一种历史现象、区域现象和复杂现象,我表现在质和量两个方面。从量的方面来看,表现为地方政府投入经费的不平等、城乡学前教育发展的巨大不平衡、教师身份工资的不平等;从质的方面来看,表现为教育内容、师幼互动和课程选择中的巨大不公平。导致学前教育不公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设计的城市偏向与东部偏向,一是政府对学前教育由来已久的忽视和学前教育研究界的封闭孤立。解决学前教育不公平问题主要一是依靠政府建构横纵联通的幼儿教育管理体系与财政投资体系,在区分教育效率与经济效率的前提下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二是依靠学前教育研究界加大对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研究力度,并勇于承担时代赋予的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地运用自身的研究成果影响政府的决策,促使政府改变对学前教育的传统观念,提高政府有关学前教育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关键词] 教育公平;学前教育公平;学前教育不公平;教育政策;教育制度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异质性的发展超过了同质性的存在,社会越来越分化为不同的阶层,且阶层与阶层之间的距离与鸿沟越来越大。社会不公平的现象越来越突出,[1]其中教育不公平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拟从社会学的视野出发,关注学前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并试图厘清以下问题,即学前教育不公平现象的社会属性、社会表现与社会机制,以及走向学前教育公平的可能途径。
一、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属性
与“平等”不同,“公平”是一种质的规定性,属于规范性概念,是对用正义原则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与结果的价值判断。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出发,不公平从来不是一种当下问题,而是一个历史问题;从社会差异的角度出发,不公平不仅是一个区域性问题,也是一个总体性问题;从社会政策的角度出发,不公平往往与社会宏观结构、政治民主程度紧密相关。
(一)不公平是一种历史性现象
在当下社会中,学前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已经非常突出,既有东西部、城乡幼儿在接受学前教育时所表现出来的起点上的不公平,也有同一地区内部表现在不同阶层、家庭背景上的过程不公平与结果不公平。这种不公平从其形成来看必然是特定历史阶段与文化脉络的伴随物,与特定时代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时代精神以及大众的文化觉醒程度密切相联。正是因为其产生的历史阶段性与历史特殊性,在直面学前教育中的诸多不公平问题时,我们不能用一种当下的思维来对待有历史积淀的问题,而必须将其放置到历史语境以及一个长时段的历史脉络中去,追问其诞生的源头、演化与裂变,才能深刻地认识其产生的根源。
(二)不公平具有地域差异性
教育公平是一种普世的价值诉求,但在不同的诉求的层面与内容是不同的,具有地域差异性。我就具有较大的中国特色,既与教育资源总量不足有关,又关乎地方投入的不均衡,表现出一种复杂的地区差异性与分化性。譬如在西部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幼儿基本的受教育权还没有得到满足,还有大量的孩子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上不起幼儿园。而在东部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不公平越来越表现为一种教育过程的不公平,即课程内容、师幼互动、幼儿园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不公平。
(三)不公平是一种复杂性现象
公平问题关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单从任何一个方面出发来探讨都不可能揭示其真相。在学前教育领域,不公平由来已久,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系统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前教育现实中所存在的不公平都是某种经济关系的表现,教育的不公平程度与受教育者所处的社会经济阶层之间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对应现象,处境不利阶层的幼儿成为教育不公平的最大受害者。此外,学前教育不公平不仅包括作为受教育者的幼儿的不公平,也包括作为教育者的教师的不公平,后者目前在整个教师系统中处于一种十分劣势和边缘的地位,她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公平处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受教育权的公平获得。
二、学前教育不公平的社会表现
学前教育的不公平深深地扎根于学前教育系统内和学前教育系统外。从学前教育与教育、社会的关系来看,学前教育处于一种双重边缘化、极其不公平的状态中,既无法与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相比,更无法与社会经济、公共卫生等部门相提并论。
(一)表层:“量”的不平等
。
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态度反映在其财政安排上。2004 年,北京市幼教专项经费为 300 万元,河南省为 30 万元,吉林省为 20 万元。[2]可见,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在财力上有较大的差异,其投入学前教育的经费总量有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又如 2003-2007 年,张家港市政府为学前教育共投入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