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芁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羀艿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莅劳动力管理芄招聘员工一经录用,须签订劳动合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含明确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同意。肀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莆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必须按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开具一式四联“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并加盖公章,其中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员工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员工本人;第四联:企业留存。在交被退员工退工证明时,员工必须注明签收日期,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肇工资管理肃必须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要严格按照区劳动局、区税务局核定的工资额度使用年度工资总额;膀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责任重、贡献大的员工,要提高其相应的收入分配,逐步将个人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收入挂钩。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螇正确审核本企业的各种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发放清单,对请病假、事假等日工资计算,必须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计算无差错,要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薄应按劳动统计报表的有关口径,准确、及时、真实地上报各类劳动统计报表,做好工资统计台账的积累工作,并保证数据一出门,有据可查。袁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芀为了保证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规定,向长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缴纳、结算费用手续,同时还要做好员工住房公积金费用缴纳结算工作。不得拖欠,迟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膇在每年向长宁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报员工个人工资总收入时,应如实地进行申报,不许隐瞒、漏报、少报,如发现漏报、少报,应及时到区社保中心办理更正。员工的工资总收入必须告知员工本人并签字认可;芆对部分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中止社会保险时,员工本人必须提出中止书面申请,报区社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中止手续;袄企业因特殊情况,需对员工的公积金进行封存时,必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封存,没有员工签字,任何企业不得随意封存;莀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薈员工的福利待遇均按照本市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螄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蚃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以及女职工特殊等法规、规章,加强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蒀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发放员工劳防用品和保健食品;罿企业发生员工因公伤亡,必须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蒆员工的现行工作日《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确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和与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