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落实若干意见典型案例之一.doc

格式:doc   大小:29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落实若干意见典型案例之一.doc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19/6/6 文件大小:2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落实若干意见典型案例之一.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落实《若干意见》典型案例之一北京大学:发挥三级管理优势,让项目负责人有权有责2017年02月24日09:41:00 来源: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实施近半年,近期,财政部、科技部在部署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教育部、工信部、农业部、卫计委、中科院等部门(单位)所属的49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落实《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  总体看,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落实《若干意见》,开展了宣传培训、辅导解读、制度制定、机制建设等工作,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放、管、服”改革初见成效。我们将摘编北京大学等单位落实《若干意见》的实践动态,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   一、赋予项目组更大权限,绩效支出不设比例(一)调整间接费用分配比例,向基层倾斜  北京大学坚持科研项目和资金学校、院系和项目组三级管理。“十一五”以来,针对中央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不断细化的新情况,北京大学将间接费分配向学院和项目组进一步倾斜。新修订的《北京大学理工科民口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间接费用按预算额度全额计提后,在学校、院系和项目组之间分配,分配比例原则上学校35%、院系25%、项目组40%。  院系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与项目组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案,用于院系对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支撑支持、监督检查和科研绩效。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重复提取其他费用。项目组间接费用在院系管理下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任务实施情况在项目组内部统筹使用。  (二)加大力度,简化程序,激励科研人员  为了引导项目组处理好间接成本补偿和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学校出台了《北京大学科研项目人员绩效发放申请审批细则》,进一步简化了调整程序,强化经费为人的创造性劳动服务。  ,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  。绩效发放与科研人员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挂钩,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组间接费用预算额度内,结合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  “放”的同时,建立健全公开和问责机制。如项目负责人未能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和任务书的要求履行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职责,或未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学校将冻结该项目组的科研绩效支出,直至项目负责人重新履行项目组织和管理责任。  二、建立健全经费支出稽核制度  建立大额资金分级审批制度。5万元以下、5万元-20万元、20-50万元、50万元以上分别由所在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主管校长分级审批。  此外,在常规审批的基础上,针对近年来审计披露的高风险事项,如拆分合同逃避招标和大额资金审批、假发票、虚假业务、未如实申报关联交易等事项,逐步建立科研经费支出稽核制度,由院系、财务部、科研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院系根据年度稽核结果建立项目负责人、科研人员和经办人科研经费使用黑名单,予以重点关注。其中,情节严重的,科研人员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