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服装商标侵权状况介析及应对策略
论文关健词:服装商标商标侵权案例保护措施
论文摘要:商标权是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在服装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比较薄弱,除了已经司空见惯的服装款式外观抄袭成风之外,服装企业及产品的商标侵权,是目前服装行业最为严重的现象。本篇文章将在着重分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典型服装商标侵权案例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保护服装商标权的措施。
服装商标是服装企业的象征,它代表着服装企业的信誉、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名牌商标的产生是服装生产企业长年坚持自身质量监督的结果,一般来说,消费者乐于购买质量好、商标知名度高的服装。如果服装企业的商标权被侵犯,将不仅损害企业服装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也将直接导致经济损失。针对近年来越来越严重的服装商标侵权情况,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1商标侵权内容及相关概念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它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38条规定[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2服装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其实商标侵权简单的划分就是假冒,仿冒和反向假冒。其中假冒是最常见的,在司法机关裁定时也是最好裁定的它是指侵权人在自己制作或出售的商品上,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例如:广州某贸易公司经理黎某于1988年初至1988年8月间,未经PUMA商标注册人德国鲁道夫达斯勒美洲豹运动鞋公司的许可,非法购进假冒PUMA注册商标标识先后委托广州新塘新越制农厂和广州番禺县针织厂加工假冒PUMA恤衫。上述案例就是违反了《商标法》中所说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条。
仿冒通常指模仿名牌产品的商标特征,制造与名牌产品商标特征近似的商标,利用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对消费者的影响,企图误导消费者去购买自己的次质同类产品。对于两个商标是否相同,比较容易得出结论;而是否“相似”,则较难作出判别。对于同样两个商标,往往不同的人、从不同角度会得出不同结论。这方面的案例最典型的是阿迪达斯国际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原告阿迪达斯国际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了3斜杠组成山形图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罗25类,即服装、游泳衣、防水服等。原告认为被告(安徽省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2003年3月和4月出口约旦的运动套装中使用了与原告山形商标近似的商标,故起诉被告侵犯阿迪达斯商标专用权。本案判定的关键在于对被告所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之间相似程度的比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