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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对我国网购食品安全的法社会思考.doc

上传人:sanshengyuanting 2014/1/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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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对我国网购食品安全的法社会思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试析对我国网购食品安全的法社会思考
论文摘要:随着计算机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的迅速普及,“网购”已日渐成为消费的主流趋势,在BtoC电子商务及其开放式特点给人们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这种在虚拟空间里经营销售的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对此,针对现状,引得我们发出深深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网购;食品安全;法律保护
网购食品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到所需的食品,其符合健康因素,对人体无害,保质保量。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
一、网购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食品数量没保障
据CNNIC 于2000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其中,%用户经历了“已经订了货并付款后却未收到货物的情形。”
在现实的买卖活动中,卖方依照双方约定交付标的物,并依《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其出售的商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同时,某种商品或服务是否能真正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求,必须对其进行适当了解才能得知真实情况,这是消费者做出正确判断选择和实施正确消费的前提、所以,传统的消费活动中消费者的知情权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是相当必要的。
但基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这一显著特点,上述两点都难以保证。在消费者切实接触到已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之前,只能通过网络广告获取商品或服务的有关信息,在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收到货物之后才能发现商家是否如实交付,有无
“缺斤短两”,而不能像传统的消费活动中那样在购买之前进行实际观察、挑选和检验,交付时对数量、质量都有直观、清晰的认识。
(二)食品质量不合格
据一项调查显示:%的网民之所以不选择网上购买食品是因为其认为网购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基于消费者对网购食品安全公信度偏低,早在2009年3月23日,淘宝网对保健食品类目现有商品信息进行梳理、排查。一个月(3月24日~4月23日)内,该网站保健食品类目将暂停发布新商品,所有允许发布的保健食品信息必须取得国家批准文号,对目前没有取得国家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进行下架,对店铺视情节进行处理。
目前网络上除了充斥着大量仿冒正规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外,还悄然兴起了购买自制食品的风潮,卖家自制的减肥饼干、自磨面粉,甚至自制香肠、自制芝麻酱,品种繁多,但这大都没有经过正常的检验检疫手续,属于违法的“三无”产品。
我国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其中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也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签。而实际经营中,网上经营者常用简单工具自己制作、自行包装自制食品,其中大多不具备消毒、检疫等卫生检测手段,经营条件一般都难以达到卫生、环保部门的许可条件,也没有任何标签。
(三)食品卫生难保障
网购食品安全难保障,主要是指食品在物流的环节可能会遭到污染。
物流环节:物流过程(贮藏、运输)污染食品在不利的贮藏、运输条件下受到污染。
众所周知,在网络环境中,食品主要通过快递公司来实现。而在目前的现实经营中,大多数公司接到网上店铺的订单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实行混装运输,混装送递,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