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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zh051230 2019/6/8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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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组织机构。总公司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王小明(党委书记、总经理)副组长:张凤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经理)郭永泉(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工会主席)杨庆海(纪委书记)卢和平(副经理)吴永利(副经理)李宝东(副经理)王云柱(副经理)程丙武(副经理)孙喜臣(物业公司经理)成员:李丽茹、王海龙、焦燕山、霍淑芳、田青丽、黄国欣、李玉梅、刘金英、丁洁、赵丽坤、张桂环、高秀春、张玉军。计生办主任:李丽茹兼(党政办主任、信访办主任、女工主任、妇委会主任)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出本企业、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及宣传员、药具员。负责本企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报表、药具发放、计生各种手续落实、帐卡管理、访视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企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解决具体问题,每季度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每半年学****一次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本企业、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人口规划与管理第五条:总公司计生办负责全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各所属企业单位计划生育干部负责本企业、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第六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初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单位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总公司所属企业单位与本单位所属基层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属基层单位与每个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协议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奖惩。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层管理、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不留死角。第七条:职工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八条:结婚和生育规定。鼓励职工晚婚、晚育。(一)结婚:本公司职工,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结婚须到本单位登记。不够晚婚年龄的职工不享受晚婚奖励假。(二)生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三)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1、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3、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4、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5、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第九条:生育服务证规定。(一)根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生育子女须先取得《生育服务证》,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生育第二个子女”两种,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二)已婚夫妻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书面申请,经双方所在单位审核结婚证、身份证后签字,由女方单位报总公司计生办审核后、报女方户籍所在社区核发一胎《生育服务证》。(三)已婚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书面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公司计生办审核后,由女方户籍所在社区报密云县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四)新调公司工作的已婚育龄妇女,调来之前已经取得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调入公司10日之内,将《生育服务证》交到所在单位计划生育负责人,报公司计生办备案。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待遇。否则,不享受此规定。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对取得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农转非”人员,在下达“农转非”通知时女方已经怀孕的,《生育服务证》继续有效,尚未怀孕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生育政策。对女方户籍虽为农业人口,但被招聘到本公司的合同制职工,执行非农业人口生育政策。第十条:各种计划生育手续办理及有关规定。(一)公司计生办负责办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各种手续。包括办理《生育服务证》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各种材料审核、申报、登记等,出具计划生育各种证明、函调,各种计划生育报表,帐卡管理,避孕药具计划、领取、管理、药具入帐、发放等具体手续。(二)各所属企业、单位要掌握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