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突出指导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重庆市中小企业局1997年,重庆成为中央直辖市。2003年初,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成立,实行三块牌子(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一套班子二大职能(指导、服务)。针对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难、创业难等实际问题,我们实施了八大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拓展了发展空间。下面,将围绕指导、服务二大职能的开展,作简要汇报。一、履行指导职能,进一步营造和改善发展环境加强指导,营造和改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环境是我局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使命。我局着重从以下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1、认真研究政策措施,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市及相关部门制定的8个配套文件的基础上,我局起草的《关于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的意见》以市政府渝府发[2005]20号文件印发实施;9月,我局与市政府研究室起草的《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渝府发[2005]85号文件印发。这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的出台和贯彻落实,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也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乡镇企业发展,我局完成了《关于加快我市乡镇企业发展的研究》的专题研究报告,为市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出台《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视察了全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为我市进一步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加快制定规划,促进健康发展2005年,我局与市社科院联合编制了《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庆市都市型工业发展规划》,通过了有关专家的评审和论证。其中,《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于2005年9月以渝府发[2005]84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我局在《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提出了发展思路、中长期目标、产业重点、企业培育、项目策划和创造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规划建议,对策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我局完成了《重庆市“十一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的初稿编制工作,此规划的制定将进一步促进乡镇企业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作贡献。3、大力推进都市工业,拓展发展空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5]20号文件),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都市工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区县,特别是主城区制定了各自的都市工业发展规划,认定了一批区(市)级都市工业园和楼宇,为主城区和中心城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拓展了发展空间。目前,我局制定了《重庆都市工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与渝府发[2005]20号文件配套的扶持鼓励政策,认定了首批市级都市工业园和楼宇24个,初步形成了全市大力发展都市型工业的良好氛围。4、加强维权投诉及治乱减负工作,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一方面,充分发挥设在我局的重庆市人民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的作用,依据《重庆市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办法》,积极开展维权投诉工作,对各类投诉案件依法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始终把企业减负治乱工作作为优化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有关区县和企业建立了制乱减负监测点,使企业的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5、严格考核机制,激励加快发展我局组织实施了《重庆市民营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办法》、《重庆市民营企业五十强评选办法》和发展乡镇企业综合考核办法,通过运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各方面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性。6、强化安全生产,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我局通过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分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企业杜绝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环境。7、加大宣传力度,精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局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各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企业和企业家的先进事迹。2005年9月,我局以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及时召开新闻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等,市内各主要媒体进行了连续报道。我局与市政府征集办联合承办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人民建议专题征集活动。我局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举行了多次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我局主办的“中小企业论坛”首次纳入“渝洽会”的重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