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落实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探讨
【摘要】文章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概念和重要性进行了阐述,通过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主要内容的阐述和当前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如何更好地落实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一、前言
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为依法筹集事业资金,规范校内经济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完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合法经济权益,促进教学、科研事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校财务中也出现许多情况,如一些学校存在预算管理不严格、收费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盲目贷款、资产与负债比例失调、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收入支出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的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000年6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教财[2000]14号),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必须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但经过几年的实施后,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并没有达到其应有的目标,内部经济工作秩序的混乱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收入的体外循环、重大经济事项缺乏充分论证、违法违纪等现象时有发生。本文从分析现状入手,找出目前高校经济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如何落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建议。
二、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概述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基础理论有两个,一是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以政府公共财政拨款为主、以市场调节(收费)为辅的资源配置机制,同时,又具有明显的私人产品的属性。只有采取政府财政拨款和向受教育者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才能体现社会公平与效率。高校领导干部管理的资金是财政资金和学生家长的学费,涉及到国有资产和公众利益,肩负着对高校资金的保全责任。二是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产权结构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公办高校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表现三个层次:从全体人民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政府、公办高校管理。高校领导干部作为代理者肩负着高校经济的受托责任。
高校领导干部(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包括三个方面: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这三方面有五个共同点:一是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二是经济活动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应由本部门承担责任的重大失误;三是财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是本部门经办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五是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高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对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建立健全任期经济责任制度,是贯彻实施和避免财经工作失误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明确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有利于指导高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工作;明确经济目标,规范经济决策程序,有利于保障高校经济发展的科学性、效益性;落实经济责任,有利于权、责、利的结合,促进高校对资源的二次分配;能够保障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效益的优化,这是深化高校改革、促进事业稳定发展的基础。
三、当前高校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制的现状分析
《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以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违法处罚等均作出明确规定;2000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的《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中指出,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财经工作负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制的内容应贯穿于直属事业单位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但实际情况是,许多高校的经济责任落实不尽如人意,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高教新闻报道: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2年,仅广州地区高校就发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达一百多宗,被纪委立案查处的有110宗153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25宗39人),这里面有广外原基建处长、暨大体育部原副主任、广工设备处原处长等。 2006年11月21日,天津大学原校长单平存在严重失职错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2009年,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和常务副书记涉嫌巨额受贿被批捕、武汉大学科技学院院长被
“双规”。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出版的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指出:“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诸多高校领导干部倒在权钱交易上。
为什么高校领导责任的落实会存在如此多的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认识上不到位
经济责任是一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