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行为控制管理方法研究
【摘要】要想协调企业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利益矛盾,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最大化,需要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资金管理和投资指标的合理设定三方面着手,实现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行为的管理控制。
【关键词】母公司;子公司;投资行为;控制管理;投资指标
当前,随着我国股份制的推进发展,以资产为纽带建立的企业集团公司越来越多。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出资者,必然关注子公司的投资行为,而子公司由于“内部人利益”的存在,其投资可能偏离企业集团的整体目标,甚至严重侵害集团利益。为解决母子公司之间的矛盾,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必须理清母公司投资控制的原因和目标,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从法人治理结构、投资资金管理和投资指标的设定三方面优化投资控制管理对策。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行为控制管理的原因和目标
(一)原因
在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出资者,为确保自己的资产用于有效而正确的项目上,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投资行为进行控制,以保障企业集团的利益。
,母公司需要对其投资行为进行控制
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子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它们不仅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而且还拥有独立的理财自主权,而从产权关系上讲,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是出资人,子公司是被投资方。正是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子公司不能脱离母公司的核心领导去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投资活动,而是需要遵循企业集团总部(母公司)统一的财务战略安排。母公司为了充分发挥资本杠杆效应和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的保值和增值,势必会以最大股东的身份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投资活动的管理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2.“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存在,要求母公司监控子公司的投资行为
在多级法人治理结构下,集团总部难以对众多的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督,而且这些子公司经营情况的反馈和财务信息传递渠道长、传递速度慢,使集团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集团内外的环境变化,导致信息失真,由此造成决策不当,集团内部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合理有效的配置,致使公司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多级法人治理结构还会导致“内部人利益”强化效应。由于子公司的法人地位,其局部利益往往与子公司员工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因而子公司的管理层会过分关注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当与母公司的利益取向相悖时,不惜以损害企业集团的利益为代价。为追求子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子公司管理层甚至通过高负债的财务杠杆进行高速扩张,高负债意味着高风险,若子公司无力偿还负债,母公司的财务危机一触即发。因此,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加以控制监管。
,需要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投资行为
母公司大量设立子公司需要巨额资本金,为达到少出资而控股的目的,企业集团一般由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这样,母子公司链条就会延伸更深,更长,有可能达到十几甚至二十级次。如此一来,一个规模稍大、实力稍强的子公司就又成了其属下众多子孙公司的股东了。由于正反馈效应——集团可控制的子公司数量与集团可控制的金融资源成正比,集团的财务杠杆系数就会随着子公司数目的不断增加而不断增大,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也会随之迅速攀升,经营风险急速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此类子公司经营不善发生亏损,则会“牵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