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郝鲁怡论国际条约的解释规则
论国际条约的解释规则
郝鲁怡
摘要: 本文从法理学角度对条约解释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具体结合《维也
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3 (C)的规定并联系当前国际法规则发展的特点,尝试为在
条约解释领域中出现的国际法规则的融合趋势提供法律理论上的依据。
关键词: 条约解释体系解释碎片化平行性规则的融合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同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相互依
赖、相互协作关系日益紧密。因此,对调整各国之间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需求也相应增
强,国际法规范的数量急剧增多,其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规范对象呈现出特定化和专业化趋势。
但是,由于国际法体系中缺乏统一的立法与司法机制,这些错综复杂的国际法规范在适用中难
免出现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甚至相互抵触的不和谐现象,称之为国际法律规则的碎片化现
象①。如何使国际法律规范统一化、使之协调融合,成为国际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
问题之一。在国际法司法实践中,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3 (C)的相关规定为突破
点,在条约解释规则中出现国际法规则融合的趋势。
一、条约解释的法理学分析
(一) 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的关系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规定,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属于
国际法律规范。而无论国际法或国内法,都是某种人类行为规则,因此它们之间是一种相互补
充和相互渗透的关系,这种关系也逻辑地体现在法律解释的规则和方法上,因此,在某种意义
上,国际法的条约解释与国内法中的法律解释具有相同的法律性质。
关于法律解释的法律性质,马克思曾从特殊角度作出精彩的评述: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
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对法律的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②从而,揭示出法律解释与法律适
用密不可分的法律特性。这种特性从一些学者对法律解释的概念界定上也可以反映出来。有
的学者将法律解释定义为: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内容和含义所做的说明,是立法活动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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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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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anization Focus No. 4, 2009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2009年第4期
是对立法意图的进一步说明,通常是在法的实施过程中进行。①还有的学者认为:司法中所说
的法律解释并不限于对法律文本的解释⋯⋯但司法上所说的法律解释往往仅出现在疑难案件
中,这时法官或学者往往将整个适用法律的过程或法律推理过程概括为法律解释。②萨维尼
也曾经从法理角度直接诠释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的关系,以及“解释”的意义。他认为法律适
用首先是对纠纷当时所涉及法律进行解释,解释的目的是“考虑立法者的立场,并在立法者的
立场上人为地重复立法者的行为”,并认为“这是对静态文字所隐藏的丰富思想进行再研
究”。③因此,法律解释从本质上讲是将法律规范条文适用于相关的事实行为的活动,是法律适
用的步骤之一。
(二) 法律解释的方法
萨维尼曾出了法律解释的四要素,也就是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是语法要素,即对立法者所
使用的语言进行解释;二是逻辑要素,即分析法律规范各个部分相互依赖的逻辑关系;三是历
史要素,即注意法律与其颁布的现实状态的相关性;四是体系要素,即一切制度和法律规则构
成的统一体之间的内在关系,所谓的法律制度的统一体。④后继研究中,目的要素纳入法律解
释方法的研究中,即分析立法者制定法律规范的目的。总体而言, 法律解释的一般方法包括
文本解释(其中涵盖语言解释和逻辑解释) 、历史解释、体系解释、以及目的解释等。
文本解释又称为语法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根据语法规则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分析,以
说明其内容。法律解释通常都是从文本解释开始的。⑤无论是国内法律解释还是国际法条约
解释,文本解释是最基本、被普遍接受的一种法律解释方法。由于法律解释是以法律文本作为
直接对象,因此以法律本身的语言文字作为出发点的文本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相比,也是最
保守的解释方法。
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法律规定产生时的历史背景资料、立法机关审议情况、草案说明报
告及档案资料,来说明法律条文的内容和含义。⑥如果一项法律规定的含义不确定,可以根据
颁布该规定时社会对它的普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