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市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根据《中共大善县委办公室、大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第三条驻村工作队员原则上由县驻村办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以前者管理为主。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帮助所驻村谋划发展路子,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第五条驻村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工作队队长要搭建本单位与联系村“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工作桥梁,向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六条驻村工作队员要认真做好入村后的走访调研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吃透村情民意,掌握存在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第七条建立驻村工作台帐,填写工作日志,将每天生活、学习、工作的基本情况填入日志。第三章队员选派第八条派出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开拓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的年轻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队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二) 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勇于奉献,吃苦耐劳,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三)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J单位在编党员干部,身体健康第九条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应当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一般经个人报名、科室(下属基层单位)推荐、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单位班子研究的程序确定。第十条驻村工作队员每年轮换一次,本人愿意继续驻村且受群众欢迎的可连续驻村。第四章管理考核第十一条县驻村办负责全县“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并配合市驻村办做好市派工作队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县驻村办负责做好县派工作队员的抽调、轮换和分派、调整工作;建立健全驻村工作队员督查考核、激励奖惩等工作制度;会同县委农办等部门制定驻村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任务;会同县委农办等部门开展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第十三条县驻村办每年开展两次集中督查,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乡镇党委建立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第十四条“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工作三年期满时,要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派出单位有关领导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处理。第十五条县驻村办和各乡镇党委应注重培育、挖掘和宣传在驻村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通过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驻村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第十六条驻村工作队员不再参加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其考核由县驻村办会同县委农办组织实施,并向队员所在单位反馈,装入个人档案。第十七条按照“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派出单位及其领导要对驻村工作队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落实队员各项待遇和补助,帮助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在资金、项目、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