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工程沉降监测项目沉降监测服务合同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2017年5月沉降监测服务合同甲方: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汴北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工程及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工程沉降监测项目02标段,包括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1#、2#、5#、7#、8#楼及地库工程沉降监测。具体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清单。第二条测绘内容主要对本工程标段监测项目基坑变形及高层建筑的沉降监测(-)、周边建筑物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具体监测方案,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资料和现场实勘察情况,根据自身经验,在确保安全和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编制出最经济合理监测方案。基坑观测周期:基坑施工期间,每两天观测一次。开挖到设计标高后逐渐放缓观测频率。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后应加密观测频率,直至基坑回填。建筑物沉降观测周期:建筑地面一层拆模后,甲方配合乙方,按照沉降观测方案要求安设沉降观测基准点及观测标志,安设完成后,乙方进行第一次沉降观测,以后建筑物每加高三层,观测一次,主体结构全部完成观测一次,工程全部竣工后第一年不少于四次,第二年不少于三次,-。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1991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3《沉降观测技术设计书》4《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注:若以上标准不是最新标准,须按照最新标准执行。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款:187408元(大写:壹拾捌万柒仟肆佰零捌元整)支付方式:1、所有楼栋单体主体结构验收付50%;2、主体工程竣工完成后,经乙方向甲方提供阶段性测绘成果报告后,甲方付给乙方总测绘费的25%;3、沉降观测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测绘成果报告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总测绘费的25%。4、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5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现场相关人员参与并协助乙方工作;2、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第七条乙方应当全部成果交付前五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之起7日内完成验收。第八条本次测绘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本次测绘成果提供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