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生产1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泰山拖拉机有限公司2019年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按国标填写。——指项目投资总额。——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 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生产1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建设单位潍坊泰山拖拉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国斐联系人王德彦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潍昌路以北官路村居民点以西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61000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潍昌路以北官路村居民点以西立项审批部门潍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9-370702-35-03-000535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571拖拉机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41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4月一、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简介潍坊泰山拖拉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06日,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潍昌路以北官路村居民点以西,法定代表人刘国斐,公司经营范围:拖拉机制造;生产、销售:拖拉机、插秧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收割机。销售:柴油机、发电机组、农业机械及配件、农机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租赁厂房生产,总占地面积24100㎡,总建筑面积14970㎡,包括办公室1处建筑面积为1200㎡,仓库1处建筑面积为2700㎡,车间2处建筑面积为10800㎡,更衣室1处建筑面积为270㎡。新购置行车、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拆装机、摇臂钻铣床、喷漆房、烘干房等主要生产设备23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生产1万台大中型拖拉机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编制本法第九条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规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第七条第二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44号令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类,第70条“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类“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类需要做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类做报告表,“仅组装的”做登记表,本项目无电镀,有部分喷漆工艺,但用量较少,属于“其他”类做报告表,因此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现委托我单位对“年生产1万台大中型拖拉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勘察及收集有关资料进行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7)国发[2005]39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8)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2016、HJ/-2008、HJ/-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及HJ/—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10)潍坊泰山拖拉机有限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