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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南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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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南城.doc

上传人:565369829 2019/6/13 文件大小: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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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水大道延伸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宣传资料为做好山水大道延伸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14号)等相关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房屋征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偿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山水大道延伸段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以红线图界定为准。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征收部门:南城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建昌镇人民政府三、房屋征收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之日起90日内。四、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一)房屋征收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补偿方式(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已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金额实行货币补偿,即:砖混结构:3564元/㎡、砖木结构:3369元/㎡。被征收人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合同中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等额部分免征契税,购房款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的部分征收契税。对在县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货币安置户,再给予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购房补贴(详见操作办法附件1)。:①征收居民私有成套住宅按主房建筑面积1:;安置房产权证面积按房屋竣工后实际面积加公摊面积计算发证;无产权证的附属房不实行产权置换,按2017附属构筑物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附后)。②征收居民私有成套住宅主房,砖混结构按2859元/㎡、/㎡进行补偿。③安置房的价格:安置房销售均价为2680元/㎡,安置房市场均价为3380元/㎡。④产权置换的房源为:河东安置点、老酒厂安置点、城东路安置点、生产路安置点和曾家岭安置点的剩余安置房,户型面积78㎡、98㎡、122㎡三种。安置房不配储藏间。⑤户型选择:被征收户不允许跨户型选择安置房,其主房按1:㎡,只能安置78㎡的安置房户型;若大于78㎡(不含78㎡)以上98㎡以下的只能安置98㎡的安置房户型;若大于98㎡(不含98㎡)以上可以选择122㎡的安置房户型;若大于122㎡(不含122㎡)可选择二套安置房,但要求靠近户型选择。若同时被征收的两户是直系亲属关系,安置房指标可以内部调剂,但不允许被征收户之间相互买卖。被征收户按以上规定选择不同户型的安置房后,若购买安置房面积大于被征收户置换后房屋面积20㎡以内,被征收人按销售均价2680元/㎡购买,超过20㎡以上部分,被征收人按市场均价3380元/㎡购买。⑥过渡期限为半年,每人每月补120元,户口簿低于四人的按四人计算,高于四人的按户口簿人数计算。搬家费每户补助800元。⑦安置房顺序的确定,以被征收户签定协议后实际交付被拆房屋时间计算先后顺序,同时空房的,以签定协议时间为先后顺序。(二)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当年的建筑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