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8年全国单排轮滑球锦标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08年4月16日至21日在北京体育大学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北京体育大学
三、承办单位
北京体育大学场馆设备处
四、支持单位
中山万浩体育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丹特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轮滑协会网()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大专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等有关单位。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排轮滑球
(二)女子单排轮滑球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16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每队运动员的最少人数为10人(必须包括2名守门员)。
(二)各队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交运动员2008年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为1994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者(未满16周岁的运动员必须由监护人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同意,
该队领队对签字真实性负责)。
(四)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具体注册要求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看《全国轮滑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补充规定。
(五)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参赛队必须按照规定穿戴统一比赛服和必备的护具。比赛服必须为长袖,下穿长腿裤(需自备一深一浅两套比赛服)。必备护具包括头盔、护肘、手套、防摔裤、护腿。其中男运动员必须穿戴护身罩,建议戴面罩或护目镜、护胸。女运动员必须穿戴全护面罩、护胸、髋部保护罩等。
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球竞赛的安全规定,赛前交裁判人员检验。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轮滑协会印发的《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队数,决定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赛制。如果报名队数为6队(含)以下,采用单循环赛制;报名队数为7或8队,采用分两组循环加交叉淘汰赛制;报名队伍数量为9队(含)以上,采用初赛分三组循环,决赛再循环赛制。
(三)竞赛编排的原则。依据上年度全国单排轮滑球锦标赛名次排序,首次参赛的队按报名顺序排序在后。
(四)决定名次的办法
,比赛出现平局,该场比赛就以平局结束,各队的得分按照下列方法:
胜队得2分,平局双方队伍各得1分,负队得0分,被取消资格的队或弃权的队伍按负2分计算。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按照下列方法决定名次:
(1)积分相同的队伍相互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2)如果积分仍然相同,在全部(或小组内)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伍名次列前。
(3)如果积分仍然相同,在双方均比赛过的队中且均获胜的场次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
(4)如果积分仍然相同,在双方均比赛过的队中且均失败的场次中进球最多的队名次列前。
(5)如果在采用了上述方法之后积分仍然相同,则进行点球比赛来决定名次。
2. 分两组进行循环加交叉淘汰赛制时,小组循环时按照单循环的办法决定名次;决赛时两个小组的第1、2名进行交叉淘汰,第3、4名进行交叉淘汰。
,小组循环时按照单循环的办法决定名次;决赛时小组同名次的队之间进行循环,仍按照单循环的办法决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