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4:武清区林业有害生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涉林单位签定200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责任书:一、责任目标依据(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五条规定:发生检疫对象应划为疫区,采取封锁、消灭措施,防止传出;疫区周边划为保护区,防止传入。《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条规定:“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采取措施;第十五条规定:发生爆发性或危险性的森林病虫害,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根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第13号令)》和《天津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上报、和除治工作;根据本辖区的特点成立各乡镇(街道)的救灾专业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生物灾害控灾救灾工作。(三)根据市林业局文件(津林营〔2004〕523号)《关于转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局面>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减灾体系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成灾率纳入各级地方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四)国际检疫害虫的发生,一旦成为疫区,将直接威胁武清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经济产业区的出口报关。对招商引资和相关农业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武清地处京津之间,区位赋予的特殊政治责任更要求各级政府保卫北京生态安全。二、2006年总体任务目标2006年各乡镇(街道)直接负责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的预警上报和按技术要求实施防治的任务。无公害防治率要达到80%以上,成灾率保持在5‰以下。三、具体指标高标准完成美国白蛾、杨扇舟蛾、光肩星天牛、春尺蠖等国际检疫对象和主要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具体防治指标如下:(一)未知或疑似林业有害生物单株发生或发病上报区防控办。(二)美国白蛾:区域内以村为单位,渠、路和村庄分别2-8个疫点以下;(三)杨扇舟蛾等食叶类:区域内以村为单位,连片发生面积20亩以下或零星发生总面积超过100亩以下。(四)蛀干类:发生率在1%以下。四、责任与任务(一)按照《武清区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涉林单位储备应急处置药品和机械,应急处置设备需专人管理与维修,以确保应急之需要。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突发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各乡镇(街道)定期对除治专业队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有害生物的处置能力。(二)各乡镇(街道)及辖区责任单位负责市场化机制实行民营专业队查防联包制的建立与领导和管理工作。强化辖区林木管理,按规程和工程治理措施实施查治工作。(三)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机制,对突发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要及时上报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区林业局)。五、监督检查与考核根据不同时期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由区林业局组成验收组,定期对各乡镇街的监测和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以查治区为单位进行目标指标抽样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达标的每年10月份一次兑现查治费(可根据有害生物种类进行全年多次验收)。六、责任追究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和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