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蚃论三钱之府荿 芄传世文献中与楚载,有与范蠡同时代的楚王“封三钱之府”、楚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以为大”二事,都见于《史记》。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三钱之府”的解释基本一致,即它是楚国的国家钱库,“三钱”即金、银、铜三种金属所铸货币,并由此推论早在春秋时期,楚国以及中国就已使用金、银、铜三种金属货币。芃“三钱之府”关系到对楚国货币体系和中国金银货币起源的认识,这些都是货币史和钱币史上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对“三钱之府”的解释实际上存在重大缺陷,偏离了词语原义,也影响到由此生发出的各种观点。因此,应谨慎、深入地探讨词语本义,揭示“三钱之府”所蕴含的与货币有关的历史真相。蒀 薇一、司马迁所记是“信史”还是“小说”羇    “楚王封三钱之府”,是司马迁在《越王勾践世家》中讲的一个故事。过去人们常常只引用与“三钱之府”有关的语句,其实对这一词语的准确理解必须建立在阅读完整故事的基础上,故照引全文如下:肃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薁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袀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后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后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蒇庄生闲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于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柰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螄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荿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本文所引《史记》及《汉书》文字,均据中华书局标点本。)羈    通读完司马迁这段文章,可以看出,与其说这是历史,不如说是小说。它讲的是一个阴谋事件,其中大节,如陶朱公与他的家人、陶朱公长子与庄生、庄生与楚王之间,行为言语都是极端秘密的,不可能为第三者所知。其中还夹杂有陶朱公夫妇、庄生夫妇、陶朱公长子和楚国贵人之间的对话细节,同样也不可能为外人所知。文章描绘的细节越多,讲述的语言越生动,作为真实历史记录的可信度越低。这段文字至少不会是楚国的官方历史,是可以断定的,因为史官无从得知事件背后的种种阴谋。解读“三钱之府”,这是一个不能忽略的背景。袆如果这个故事的来源不是楚国的官方档案和史书,就只能是文人创作或民间传说。我们权当它是司马迁记录下的一个传说。这就引来另一个问题。此事发生时,“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越王勾践灭吴,时在公元前473年,此后范蠡浮海出齐,“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虽然在齐国居住的年头不多,但依靠“苦身戮力”耕种获得数十万家产,也不会是一年、两年的事。去齐居陶后出生的小儿子,至故事发生时已长大成立,能办理如此重要的机密事宜,总要20岁上下。如此算来,陶朱公救子一事大致发生在公元前450年前后。此时去司马迁作《史记》的汉武帝时代(前140-前87),已有300多年。薄这300多年,正是中国历史发生转折性变化的时期。中国货币在此期间也经历了从发生到发展、从凌乱到统一的巨变。众所周知,楚国的语言、文化与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