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度广西水利厅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3年,广西水利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以规范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升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水平为重点,推动依法治水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领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我区水利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自治区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我区的基本区情水情,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落实;大力宣传水利改革发展的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显著成效,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我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部署要求,开展我区法治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研究,进一步明确今后8年建设法治水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工作规划、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指导和部署我区法治水利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推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
二、着力抓好地方性水法规体系建设、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四项重点工作
、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性水法规立法质量。以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性水法规体系为目标,重点加强完善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立法。继续完善和落实起草地方性水法规的征求意见、采纳反馈、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制度,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年内配合自治区人大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的审议工作;配合自治区法制办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立法前期工作;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的
立法调研工作。
,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广西水利厅重大决策制度》,落实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重大行政决策要符合法定权限,要做到不越权、不乱权。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厅长办公会审议前,必须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内容和权限的合法性。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以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监督队伍为目标,加强水利法制机构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