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9
文档名称:

余杭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doc

格式:doc   大小:189KB   页数:1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余杭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6/16 文件大小:18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余杭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余杭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局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强我区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二、工作对象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具体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二)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四)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三、办理流程(一)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附件1),请申请校验的各医疗机构严格按填写说明填写);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二)申请地点:医疗机构类型、所在地地点联系电话1、各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疾控中心、急救中心等余杭区卫生监督所监督管理科;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30号三楼861452922、临平街道、乔司街道、星桥街道、南苑街道区域内除1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余杭区卫生监督所临平乔司分所;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30号二楼861302013、塘栖镇、仁和街道、崇贤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运河街道区域内除1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余杭区卫生监督所塘栖分所;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930号二楼890202084、瓶窑镇、良渚街道、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区域内除1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余杭区卫生监督所瓶窑良渚分所;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0号四楼885541375、余杭街道、仓前街道、五常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区域内除1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余杭区卫生监督所余杭分所;余杭区余杭街道尹家坝路74号二楼89052173(三)对提交校验申请材料的医疗机构,由余杭区卫生监督所各经办科所查询上一年度行政处罚情况,并在《校验登记表》(见附件2)上予以登记。现场审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四)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在全国联网系统中查询人员资质等情况,符合要求的,在系统中予以校验通过,并登记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在系统中登记,并通知经办科所,由经办科所采取后续措施。医疗机构是否通过校验,以全国联网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五)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校验:、弄虚作假;;。四、相关要求(一)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专人对校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申请校验。(二)含放射诊疗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未通过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不予办理。(三)对未及时办理校验的医疗机构,我局将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依法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附件::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批准文号:杭余卫医校字()第号表1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名称开业日期年月日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所有制形式(1)全民(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6)股份制(7)股份合作制()经营性质(1)政府办非营利性(2)非政府办非营利性(3)营利性()服务对象(1)社会(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隶属关系(1)中央属(2)省属(3)市(地级市)属(4)县(市、区)属(5)街道办事处属(6)乡(镇)属(7)村属(8)其他()医疗机构类别(1)综合医院(2)中医医院(3)中西医结合医院(4)口腔医院(5)肿瘤医院(6)儿童医院(7)精神病医院(8)传染病医院(9)心血管病医院(10)妇产(科)医院(11)眼科医院(12)骨科医院(13)整形外科医院(14)美容医院(15)康复医院(16)疗养院(17)妇幼保健院(1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社区卫生服务站(20)乡(镇)、街道卫生院(21)综合门诊部(22)中医门诊部(23)中西医结合门诊部(24)口腔门诊部(25)整形外科门诊部(26)医疗美容